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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觀: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一種無形的財產,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同有形財產一樣,也是可以繼承的。本文將詳細介紹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繼承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繼承與有形財產繼承一樣,通常采取下列方式進行:
(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依法定的繼承方式轉移。
專利權人死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或者其所留下的遺囑并未處理專利權的繼承問題,也沒有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權遺贈給扶養人,在這種情況下,專利權按照法定的繼承人的范圍、順序和份額,轉歸自己的繼承人繼承。若死者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可能將一個整體的專利權按平均份額歸屬于各繼承人,此時則發生專利權的共同共有問題,或者將整個專利權歸屬于一人,由該獲得專利權的繼承人補償其他繼承人以應得的繼承份額的價款。
(2)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方式轉移。
若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在生前立有遺囑,并在遺矚中將自己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做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照專利權人生前在遺囑中所表達的意愿,歸屬于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贈扶養協議的方式轉移。
從目前來看,專利權依遺囑人生前與扶養人訂立的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移給扶養人的事例尚未發生,但這種情況,至少在法理上是成立的。
(4)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國家或集體組織。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死后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無繼承人繼承,也無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歸屬于國家;若死者生前屬于集體組織成員的,則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死者生前的集體組織。
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一種無形的財產,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同有形財產一樣,也是可以繼承的。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主觀: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一種無形的財產,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同有形財產一樣,也是可以繼承的。本文將詳細介紹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繼承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繼承與有形財產繼承一樣,通常采取下列方式進行:
(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依法定的繼承方式轉移。
專利權人死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或者其所留下的遺囑并未處理專利權的繼承問題,也沒有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權遺贈給扶養人,在這種情況下,專利權按照法定的繼承人的范圍、順序和份額,轉歸自己的繼承人繼承。若死者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可能將一個整體的專利權按平均份額歸屬于各繼承人,此時則發生專利權的共同共有問題,或者將整個專利權歸屬于一人,由該獲得專利權的繼承人補償其他繼承人以應得的繼承份額的價款。
(2)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方式轉移。
若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在生前立有遺囑,并在遺矚中將自己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做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照專利權人生前在遺囑中所表達的意愿,歸屬于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贈扶養協議的方式轉移。
從目前來看,專利權依遺囑人生前與扶養人訂立的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移給扶養人的事例尚未發生,但這種情況,至少在法理上是成立的。
(4)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國家或集體組織。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死后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無繼承人繼承,也無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歸屬于國家;若死者生前屬于集體組織成員的,則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死者生前的集體組織。
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一種無形的財產,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同有形財產一樣,也是可以繼承的。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中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繼承。專利申請權是專利申請人享有的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的權利。如果專利申請人去世或者被宣告失蹤,其專利申請權可以通過繼承方式轉讓給其合法繼承人。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專利申請人所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并代替專利申請人行使相關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包括法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等)和特定繼承人(如遺囑繼承人)。當專利申請人去世時,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專利申請人的全部財產權益,包括專利申請權。
合法繼承人可以通過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相關材料,以及提供專利申請人去世或失蹤的證明文件,申請變更專利申請人名義或者繼續行使專利申請權。國家專利局會對申請進行審查,核實繼承人的資格,并根據法定程序予以處理。
專利申請權的繼承并不意味著專利權的自動繼承。專利申請人去世后,尚未授權的專利申請需要通過審查程序,獲得專利權才能享受相關權益。在繼承專利申請權后,繼承人需要繼續進行專利申請和相關手續,以便最終獲得專利權。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繼承。專利申請權是指向國家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的權利,包括申請人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在申請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其專利申請權可以依法繼承給其繼承人。繼承人可以繼續申請專利、行使專利權和承擔專利義務。繼承人需通過法定程序,如繼承遺產或依法獲得繼承權,方可合法繼承專利申請權。繼承人還需向國家專利局辦理專利權的轉移手續,確保繼承人成為專利權人。專利申請權可以依法繼承。
發明人一般是享有專利權的。但若該發明為職務作品,或該專利權經轉讓、贈與、繼承等程序,歸屬他人的除外。前述所稱的職務作品是指發明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你好,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益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家與家律師特別提醒,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益如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不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的。
如果你還有其它問題或者需要幫助的話,歡迎聯系我們,家與家律師專注婚姻家事。【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122 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可以轉讓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轉讓實質上是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權利主體的變更。這種主體的變更主要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由于法律時間的發生而依法律規定直接發生,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分立或合并等。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和繼受人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說明理由,附具有關證明,請求進行變更權利主體的變更;
第二種情況是因為權利主體的法律行為而發生,如轉讓、贈與等。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專利讓合同登記備案。
您好,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但是人身權利如著作權的署名權等是無法繼承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