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只能說明,專利申請通過了初始,通常該申請在初審合格后將進入發明專利公開程序,一般2-3個月就會公開該申請的公開號和專利文本。
專利公開號:
專利申請過程中,在尚未取得專利授權之前,國家專利局公開專利時的編號,表示該專利已經在受理過程中。
專利公開號亦稱專利文獻號,組成方式為“國別號+分類號+流水號+標識代碼”,如CN1340998A,表示中國的第340998號發明專利。
專利申請號是指在提交專利申請后,專利局為申請所分配的唯一標識號碼。專利申請號的分配是在申請提交后,經過初步審查和形式審查后進行的。專利申請號并不代表該專利申請已經公開。
專利公開是指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公開發布,使其成為公眾可獲取和查閱的信息。專利公開一般是在專利申請提交后一定的時間內進行的,具體時間根據每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而定。
專利申請號的分配只是專利申請進程的一部分,并不代表專利已經公開。只有在專利公開后,他人才能查閱、引用相關申請文件,并了解申請人所提出的發明或創新內容。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號并不算是公開的。在申請提交之后,專利申請號會被分配給申請,并且該號碼將用于跟蹤和管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各種文件和通知。
專利申請號只是用于標識和區分不同的專利申請,以確保每個申請都有唯一的標識符。申請號并不包含與專利有關的具體信息,如專利的主題、內容或權利范圍。專利申請號本身并不能提供有關專利的詳細信息。
專利的公開是指專利申請在一定時期后公開向公眾披露,使得其他人可以了解到專利的內容。公開時間根據申請國的法律規定有所不同,一般是在申請提交后一段時間內進行公開,以便進行公眾審查和提出異議。
僅憑專利申請號無法獲得具體的專利信息,需要等待專利公開后才能獲得更多相關詳細信息。
不一定, 對于發明專利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的專利,就說明初步審查通過,但是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實質審查通過的才表明專利申請成功了。
對于不用實質審查的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就說明專利申請成功了。
一句話,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的專利是初步審查通過的專利,但不完全代表是取得專利成功。
只有專利申請號和專利公開號說明了該發明專利尚處于實審狀態中,還沒有得到授權。 公開的意義就在于讓公眾了解該專利。如果該專利最后得到了授權,需要使用的人就可以通過這個公開找到專利權所有人,向他購買專利;如果該專利最后沒有得到授權,那么需要使用的人就可以根據公開的說明書隨意的實現該專利。不過你上面列舉的那個專利得到了授權的,你那個數據庫里沒有可能是沒有收錄到。這是我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首頁上檢索到的專利信息//search.sipo.gov.cn/sipo/zljs/hyjs-yx-new.jsp?recid=CN200510071437.5&leixin=fmzl&title=計算機系統中系統指令的傳輸方法&ipc=G06F1/32(2006.01)I
法律分析:專利申請號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受理通知書上的一個重要著錄項目。它是由8位數字加一個小數點和一位數字(或英文字母X)組成,前兩位代表專利申請當年的年號,第三位數字表示申請專利的類別(“1”表示發明專利,“2”表示實用新型專利,“3”表示外觀設計專利),后五位數字代表本年度內某一種專利申請的順序號,小數點后的一位數字或“X”是計算機的校驗位。
為了解決原8位專利申請號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專利申請量這一難題,更為我國知識產權行業標準與國際接軌,國家知識產權局標準化委員會于2003年上半年對專利申請號標準作了修改,8位專利申請號被新的12位申請號取代。專利申請號標準于2003年7月14日頒布,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經過修改的新專利申請號采用國際上通行的12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包括申請年號、申請種類號和申請流水號3個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第1-4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第5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第6-12位數字(共7位)為申請流水號,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相對順序。專利申請號中使用的每一位阿拉伯數字均為十進制,申請號中的年號采用公元紀年。未來20年內,將存在新舊申請號并存的現象。專利申請日為2003年10月1日或此日之后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一律按照新專利申請號標準給予和使用新專利申請號。在2003年9月30日(含當日)之前給予的專利申請號在2003年10月1日之后不進行升位和更換,在專利法規定的各種法定程序中繼續使用原有專利申請號。
只有當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該專利申請號才成為專利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專利號和專利申請號是一樣的,只不過是處于的時間不同。在專利沒有授權之前叫專利申請號,授權之后叫專利號。專利公開號和專利公告號是專利局內部設定的序列號,發明專利公開時加入專利公開號,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時加上專利公告號,就是專利案卷的案卷號。
一、專利的意思
專利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二、專利文獻
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企業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致、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開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科研工作中經常查閱專利文獻,不僅可以提高科研項目的研究起點和水平,而且還可以節約60%左右的研究時間和40%左右的研究經費。
專利的兩個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獨占”與“公開”,以“公開”換取“獨占”是專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這分別代表了權利與義務的兩面。“獨占”是指法律授予專利權人在一段時間內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公開”是指專利申請人作為對法律授予其獨占權的回報而將其技術公之于眾,使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正常渠道獲得有關專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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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只能說明,專利申請通過了初始,通常該申請在初審合格后將進入發明專利公開程序,一般2-3個月就會公開該申請的公開號和專利文本。
專利公開號:
專利申請過程中,在尚未取得專利授權之前,國家專利局公開專利時的編號,表示該專利已經在受理過程中。
專利公開號亦稱專利文獻號,組成方式為“國別號+分類號+流水號+標識代碼”,如CN1340998A,表示中國的第340998號發明專利。
專利申請號是指在提交專利申請后,專利局為申請所分配的唯一標識號碼。專利申請號的分配是在申請提交后,經過初步審查和形式審查后進行的。專利申請號并不代表該專利申請已經公開。
專利公開是指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公開發布,使其成為公眾可獲取和查閱的信息。專利公開一般是在專利申請提交后一定的時間內進行的,具體時間根據每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而定。
專利申請號的分配只是專利申請進程的一部分,并不代表專利已經公開。只有在專利公開后,他人才能查閱、引用相關申請文件,并了解申請人所提出的發明或創新內容。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號并不算是公開的。在申請提交之后,專利申請號會被分配給申請,并且該號碼將用于跟蹤和管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各種文件和通知。
專利申請號只是用于標識和區分不同的專利申請,以確保每個申請都有唯一的標識符。申請號并不包含與專利有關的具體信息,如專利的主題、內容或權利范圍。專利申請號本身并不能提供有關專利的詳細信息。
專利的公開是指專利申請在一定時期后公開向公眾披露,使得其他人可以了解到專利的內容。公開時間根據申請國的法律規定有所不同,一般是在申請提交后一段時間內進行公開,以便進行公眾審查和提出異議。
僅憑專利申請號無法獲得具體的專利信息,需要等待專利公開后才能獲得更多相關詳細信息。
不一定, 對于發明專利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的專利,就說明初步審查通過,但是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實質審查通過的才表明專利申請成功了。
對于不用實質審查的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就說明專利申請成功了。
一句話,取得公開號和分類號的專利是初步審查通過的專利,但不完全代表是取得專利成功。
只有專利申請號和專利公開號說明了該發明專利尚處于實審狀態中,還沒有得到授權。 公開的意義就在于讓公眾了解該專利。如果該專利最后得到了授權,需要使用的人就可以通過這個公開找到專利權所有人,向他購買專利;如果該專利最后沒有得到授權,那么需要使用的人就可以根據公開的說明書隨意的實現該專利。不過你上面列舉的那個專利得到了授權的,你那個數據庫里沒有可能是沒有收錄到。這是我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首頁上檢索到的專利信息//search.sipo.gov.cn/sipo/zljs/hyjs-yx-new.jsp?recid=CN200510071437.5&leixin=fmzl&title=計算機系統中系統指令的傳輸方法&ipc=G06F1/32(2006.01)I
法律分析:專利申請號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受理通知書上的一個重要著錄項目。它是由8位數字加一個小數點和一位數字(或英文字母X)組成,前兩位代表專利申請當年的年號,第三位數字表示申請專利的類別(“1”表示發明專利,“2”表示實用新型專利,“3”表示外觀設計專利),后五位數字代表本年度內某一種專利申請的順序號,小數點后的一位數字或“X”是計算機的校驗位。
為了解決原8位專利申請號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專利申請量這一難題,更為我國知識產權行業標準與國際接軌,國家知識產權局標準化委員會于2003年上半年對專利申請號標準作了修改,8位專利申請號被新的12位申請號取代。專利申請號標準于2003年7月14日頒布,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經過修改的新專利申請號采用國際上通行的12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包括申請年號、申請種類號和申請流水號3個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第1-4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第5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第6-12位數字(共7位)為申請流水號,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相對順序。專利申請號中使用的每一位阿拉伯數字均為十進制,申請號中的年號采用公元紀年。未來20年內,將存在新舊申請號并存的現象。專利申請日為2003年10月1日或此日之后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一律按照新專利申請號標準給予和使用新專利申請號。在2003年9月30日(含當日)之前給予的專利申請號在2003年10月1日之后不進行升位和更換,在專利法規定的各種法定程序中繼續使用原有專利申請號。
只有當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該專利申請號才成為專利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專利號和專利申請號是一樣的,只不過是處于的時間不同。在專利沒有授權之前叫專利申請號,授權之后叫專利號。專利公開號和專利公告號是專利局內部設定的序列號,發明專利公開時加入專利公開號,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時加上專利公告號,就是專利案卷的案卷號。
一、專利的意思
專利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二、專利文獻
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企業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致、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開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科研工作中經常查閱專利文獻,不僅可以提高科研項目的研究起點和水平,而且還可以節約60%左右的研究時間和40%左右的研究經費。
專利的兩個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獨占”與“公開”,以“公開”換取“獨占”是專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這分別代表了權利與義務的兩面。“獨占”是指法律授予專利權人在一段時間內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公開”是指專利申請人作為對法律授予其獨占權的回報而將其技術公之于眾,使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正常渠道獲得有關專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