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我國權利要求書一般是指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必須提交的專利文件,顧名思義,權利要求書就是對權利的要求,要求如何去保護專利人自身的專利,保護專利中存在的某些技術,一般來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不比較多,實用新型要求偏少。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個專利權利要求書已經保護就直覺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了,專利要求書一般是維護專利技術的重要證據,那么如何寫專利權利要求書呢?專利權利要求書怎么寫好點呢?專利權利要求書一般是經過專利代理機構撰寫,撰寫一般都會伴隨這專利說明書一起代理撰寫,一般來說專利撰寫需要有專業的人撰寫好點。專利權利要求書也是一樣的,那為什么說找專利代理人撰寫好點呢?難道自己就撰寫不了嗎?也不是這么講的,專利撰寫這回事對于人員上沒有什么限定的,重要的是是否自己能夠撰寫得和代理人呢那么專業,前提條件是需要有專利撰寫功底,要不然再好的專利申請下來也會大打折扣。其實討論專利要求書怎么寫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夠說的清楚的,專利撰寫是很容易,但是能夠撰寫的很專業,那樣的水平卻很難。專利撰寫一般要求轉要言簡意賅,直接反映專利要求的權利,而不是長篇大論,長篇大論是只適用于專利說明書的撰寫。自己有信息撰寫專利的話那也可以,但是需要注意專利撰寫關乎申請成敗。關于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于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在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Claims)是對發明的具體描述和保護范圍的表述。權利要求是專利文本中最重要的部分,因為它們定義了專利權的邊界和保護范圍,決定了專利的可執照性和侵權程度。
權利要求通常由獨立權利要求(Independent Claims)和從屬權利要求(Dependent Claims)組成。獨立權利要求獨立陳述了發明的特點和技術解決方案,它們是對技術方案的最廣泛定義,不依賴于其他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則依賴于獨立權利要求,并在其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限定或具體化。從屬權利要求有助于在獨立權利要求被認為不可批準時,通過制定更具體的技術要求來增加專利的批準機會。
權利要求的語言要清晰明確,具備技術特點和創新點的描述,并與專利申請的描述和說明相一致。權利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專利的保護范圍,即界定專利權人可以單獨行使的權利。權利要求應當較為準確地描述發明的技術特點,有效地防止他人盜用或模仿發明。
專利權利要求在申請過程中經常被修改和調整,以滿足專利審批機構(如專利局)對保護范圍的要求。申請人通常會根據專利審查員的意見和技術文件的內容來修改權利要求,以確保專利申請能夠被成功批準并達到預期的保護范圍。
在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是專利申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發明創造的法律保護范圍的陳述。權利要求明確描述了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技術效益,并用具體的技術術語進行描述。權利要求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申請獲得專利授權,即成為專利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要求通常是在專利申請的說明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等部分。獨立權利要求是對發明創造的核心技術進行具體的描述,從屬權利要求是在獨立權利要求的基礎上對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進行進一步細化或者補充。
權利要求的目的是確保專利的清晰性、準確性和具體性,以便在專利授權后,他人可以準確理解專利權的范圍,從而避免侵權行為。權利要求也為專利審查人員提供了依據,以決定是否授予發明創造專利權。
權利要求的撰寫需要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和專利法律的理解,以確保權利要求的合法有效。權利要求還需要遵守專利法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如明確技術特征、添加適當的引用等。
專利申請中的權利要求是對發明創造技術特征的具體描述,以確定專利的法律保護范圍,并保護專利權人的權益。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樓主問到的發明內容和實施例都屬于說明書中的內容。說明書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信息,包括現有技術的狀況、發明創造的原理、實現發明創造的各種可行方式等。而這些信息是為了幫助人們理解和實施發明創造而寫入的,而不是為了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寫入的。權利要求書就是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具體如下:1、發明內容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并對照現有技術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2、實施例是申請人認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方式的舉例說明。3、權利要求書描述的是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按照其保護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兩種類型。產品權利要求保護的對象包括物質、物品、設備、機器、若干設備構成的系統等。方法權利要求保護的對象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已知產品的新用途、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權利要求的主題名稱應當能夠清楚地表明該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是一種產品,還是一種方法,不允許采用含糊的表達方式,例如“一種節能技術”“一種通訊方案”等。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只能有產品權利要求,不能有方法權利要求。之所有如此要求,是因為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不同類型的專利權所提供的法律保護是不同的。對不同類型的專利權所提供的法律保護是不同的。對于產品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對于產品制造方法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所直接獲得的產品;對于其他方法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僅僅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方法。如果權利要求的類型不明確,就無法確定應當提供何種法律保護。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
1、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2、《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3、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
(1)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2)紙張質量應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3)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
(4)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后的括號內注明原文。
你好!權利要求書是用來限定發明和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的。1. 權利要求的類型按照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方案的性質劃分,有兩種基本類型: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產品權利要求,在國際上又稱作物的權利要求。其給予保護的客體是人類技術生產的物(產品、設備),它包括物品、物質、材料、工具、裝置、設備、儀器、部件、元件、線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組合物、化合物、藥物制劑等人類科技生產的任何具體的實體。方法權利要求,國際上又稱作活動的權利要求。它給予保護的客體是有時間過程要素的活動。它可以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處理方法以及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雖然在執行這些方法步驟時也會涉及到物,例如材料、設備、工具等,但是其核心不在于對物本身的創新或改進,而是通過方法步驟的組合和執行順序來實現方法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類型上區分權利要求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通常情況下,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的所有特征均應當予以考慮,而每一個特征的實際限定作用應當最終體現在該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主題上。當產品權利要求中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無法用結構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參數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時,允許借助方法特征表征。方法特征表征的產品權利要求的保護主題仍然是產品,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對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對于主題名稱中含有用途限定的產品權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確定該產品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時應當予以考慮,但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所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主題名稱為“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的權利要求,其中“用于鋼水澆鑄”的用途對主題“模具”具有限定作用;對于“一種用于冰塊成型的塑料模盒”,因冰塊熔點遠低于“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中鋼水的熔點,不可能用于鋼水澆鑄,故不在上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如果“用于……”的限定對所要保護的產品或設備本身沒有帶來影響,只是對產品或設備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則其對產品或設備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判斷不起作用。“用于……的化合物X”,如果其中“用于……”對化合物X本身沒有帶來任何影響,則在判斷該化合物X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時,其中的用途限定不起作用。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因而發明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也就是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既可以有產品權利要求,也可以有方法權利要求。而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由此可知,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不保護方法,而且必須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因而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僅僅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只允許有產品權利要求,不允許有方法權利要求。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其中必要技術特征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客體,使之區別于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它技術方案。一份權利要求書中具有多項權利要求時,如果其中一項權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項同類型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征、且對另一項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限定,則該權利要求為從屬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用附加技術特征對被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限定,此附加技術特征可以是對引用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被從屬權利要求進一步限定的權利要求可以是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是從屬權利要求。也就是說,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引用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是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僅引用在前的一項權利要求,也可以引用在前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權利要求,后者稱作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在一件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客體的保護范圍最寬。由于從屬權利要求包含了其引用的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其用附加技術特征對其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限定,所以從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落在其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而對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來說,應當只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但還可以包括多項直接或間接對該獨立權利要求作限定的從屬權利要求。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還規定,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在這種情況下,權利要求書中可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獨立權利要求。寫在前面的獨立權利要求稱為第一獨立權利要求,其它獨立權利要求稱作并列獨立權利要求。找法網為您解答,滿意請采納。
申請專利時專利權利要求書是:
權利要求是在說明書的基礎上,用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來表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解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必要技術特征的總和應當足以構成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比現有的技術方案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征,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征,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要小于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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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我國權利要求書一般是指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必須提交的專利文件,顧名思義,權利要求書就是對權利的要求,要求如何去保護專利人自身的專利,保護專利中存在的某些技術,一般來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不比較多,實用新型要求偏少。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個專利權利要求書已經保護就直覺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了,專利要求書一般是維護專利技術的重要證據,那么如何寫專利權利要求書呢?專利權利要求書怎么寫好點呢?專利權利要求書一般是經過專利代理機構撰寫,撰寫一般都會伴隨這專利說明書一起代理撰寫,一般來說專利撰寫需要有專業的人撰寫好點。專利權利要求書也是一樣的,那為什么說找專利代理人撰寫好點呢?難道自己就撰寫不了嗎?也不是這么講的,專利撰寫這回事對于人員上沒有什么限定的,重要的是是否自己能夠撰寫得和代理人呢那么專業,前提條件是需要有專利撰寫功底,要不然再好的專利申請下來也會大打折扣。其實討論專利要求書怎么寫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夠說的清楚的,專利撰寫是很容易,但是能夠撰寫的很專業,那樣的水平卻很難。專利撰寫一般要求轉要言簡意賅,直接反映專利要求的權利,而不是長篇大論,長篇大論是只適用于專利說明書的撰寫。自己有信息撰寫專利的話那也可以,但是需要注意專利撰寫關乎申請成敗。關于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于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在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Claims)是對發明的具體描述和保護范圍的表述。權利要求是專利文本中最重要的部分,因為它們定義了專利權的邊界和保護范圍,決定了專利的可執照性和侵權程度。
權利要求通常由獨立權利要求(Independent Claims)和從屬權利要求(Dependent Claims)組成。獨立權利要求獨立陳述了發明的特點和技術解決方案,它們是對技術方案的最廣泛定義,不依賴于其他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則依賴于獨立權利要求,并在其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限定或具體化。從屬權利要求有助于在獨立權利要求被認為不可批準時,通過制定更具體的技術要求來增加專利的批準機會。
權利要求的語言要清晰明確,具備技術特點和創新點的描述,并與專利申請的描述和說明相一致。權利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專利的保護范圍,即界定專利權人可以單獨行使的權利。權利要求應當較為準確地描述發明的技術特點,有效地防止他人盜用或模仿發明。
專利權利要求在申請過程中經常被修改和調整,以滿足專利審批機構(如專利局)對保護范圍的要求。申請人通常會根據專利審查員的意見和技術文件的內容來修改權利要求,以確保專利申請能夠被成功批準并達到預期的保護范圍。
在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是專利申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發明創造的法律保護范圍的陳述。權利要求明確描述了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技術效益,并用具體的技術術語進行描述。權利要求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申請獲得專利授權,即成為專利權的主要內容。
權利要求通常是在專利申請的說明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等部分。獨立權利要求是對發明創造的核心技術進行具體的描述,從屬權利要求是在獨立權利要求的基礎上對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進行進一步細化或者補充。
權利要求的目的是確保專利的清晰性、準確性和具體性,以便在專利授權后,他人可以準確理解專利權的范圍,從而避免侵權行為。權利要求也為專利審查人員提供了依據,以決定是否授予發明創造專利權。
權利要求的撰寫需要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和專利法律的理解,以確保權利要求的合法有效。權利要求還需要遵守專利法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如明確技術特征、添加適當的引用等。
專利申請中的權利要求是對發明創造技術特征的具體描述,以確定專利的法律保護范圍,并保護專利權人的權益。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樓主問到的發明內容和實施例都屬于說明書中的內容。說明書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信息,包括現有技術的狀況、發明創造的原理、實現發明創造的各種可行方式等。而這些信息是為了幫助人們理解和實施發明創造而寫入的,而不是為了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寫入的。權利要求書就是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具體如下:1、發明內容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并對照現有技術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2、實施例是申請人認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方式的舉例說明。3、權利要求書描述的是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按照其保護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兩種類型。產品權利要求保護的對象包括物質、物品、設備、機器、若干設備構成的系統等。方法權利要求保護的對象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已知產品的新用途、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權利要求的主題名稱應當能夠清楚地表明該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是一種產品,還是一種方法,不允許采用含糊的表達方式,例如“一種節能技術”“一種通訊方案”等。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只能有產品權利要求,不能有方法權利要求。之所有如此要求,是因為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不同類型的專利權所提供的法律保護是不同的。對不同類型的專利權所提供的法律保護是不同的。對于產品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對于產品制造方法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所直接獲得的產品;對于其他方法專利權來說,法律提供的保護僅僅是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使用其專利方法。如果權利要求的類型不明確,就無法確定應當提供何種法律保護。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
1、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2、《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3、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
(1)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2)紙張質量應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3)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
(4)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后的括號內注明原文。
你好!權利要求書是用來限定發明和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的。1. 權利要求的類型按照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方案的性質劃分,有兩種基本類型: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產品權利要求,在國際上又稱作物的權利要求。其給予保護的客體是人類技術生產的物(產品、設備),它包括物品、物質、材料、工具、裝置、設備、儀器、部件、元件、線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組合物、化合物、藥物制劑等人類科技生產的任何具體的實體。方法權利要求,國際上又稱作活動的權利要求。它給予保護的客體是有時間過程要素的活動。它可以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處理方法以及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雖然在執行這些方法步驟時也會涉及到物,例如材料、設備、工具等,但是其核心不在于對物本身的創新或改進,而是通過方法步驟的組合和執行順序來實現方法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類型上區分權利要求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通常情況下,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的所有特征均應當予以考慮,而每一個特征的實際限定作用應當最終體現在該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主題上。當產品權利要求中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無法用結構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參數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時,允許借助方法特征表征。方法特征表征的產品權利要求的保護主題仍然是產品,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對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對于主題名稱中含有用途限定的產品權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確定該產品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時應當予以考慮,但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所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主題名稱為“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的權利要求,其中“用于鋼水澆鑄”的用途對主題“模具”具有限定作用;對于“一種用于冰塊成型的塑料模盒”,因冰塊熔點遠低于“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中鋼水的熔點,不可能用于鋼水澆鑄,故不在上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如果“用于……”的限定對所要保護的產品或設備本身沒有帶來影響,只是對產品或設備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則其對產品或設備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判斷不起作用。“用于……的化合物X”,如果其中“用于……”對化合物X本身沒有帶來任何影響,則在判斷該化合物X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時,其中的用途限定不起作用。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因而發明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也就是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既可以有產品權利要求,也可以有方法權利要求。而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由此可知,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不保護方法,而且必須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因而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僅僅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只允許有產品權利要求,不允許有方法權利要求。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在一份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其中必要技術特征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保護客體,使之區別于背景技術中所述的其它技術方案。一份權利要求書中具有多項權利要求時,如果其中一項權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項同類型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征、且對另一項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限定,則該權利要求為從屬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用附加技術特征對被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限定,此附加技術特征可以是對引用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被從屬權利要求進一步限定的權利要求可以是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是從屬權利要求。也就是說,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引用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是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可以僅引用在前的一項權利要求,也可以引用在前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權利要求,后者稱作多項從屬權利要求。在一件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客體的保護范圍最寬。由于從屬權利要求包含了其引用的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其用附加技術特征對其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限定,所以從屬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落在其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而對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來說,應當只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但還可以包括多項直接或間接對該獨立權利要求作限定的從屬權利要求。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還規定,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在這種情況下,權利要求書中可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獨立權利要求。寫在前面的獨立權利要求稱為第一獨立權利要求,其它獨立權利要求稱作并列獨立權利要求。找法網為您解答,滿意請采納。
申請專利時專利權利要求書是:
權利要求是在說明書的基礎上,用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來表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解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必要技術特征的總和應當足以構成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比現有的技術方案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征,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征,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要小于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