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聯系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記大廳現場辦理的,還需出示辦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否則將不予辦理。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請勿復制、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
注:申請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標注了所申請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有圖除外。
3、有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代理人及聯系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登記申請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范圍、委托期限等內容。
②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③
聯系人證明文件
申請人自行辦理的,需提交聯系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交聯系人(申請聯系人和代理聯系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④ 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4、其他證明文件
修改他人軟件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 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交回原登記證書。
注釋:申請文件應當使用A4紙張,縱向、單面打印,文字應當從左向右排列。文檔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申請文件各部分應當分別用數字順序在右上角標注頁碼。所有登記材料中出現的版本號,應與申請表中保持完全一致。
軟著代碼是指軟件著作權登記中的源代碼部分,除了一些特殊情況外,一般可以有注釋。注釋是開發者在代碼中添加的解釋性文字,用于說明代碼的作用、實現思路、維護記錄等。注釋可以是單行注釋(//)或多行注釋(/* ... */),用于提高代碼可讀性和可維護性。
在軟著登記中,注釋通常不會被視為獨立的表達,而是作為代碼的一部分被保護。這意味著在軟著登記時,注釋會被包含在代碼中進行保護,不單獨獨立被保護。注釋的內容對于軟著的保護來說并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在軟件開發過程中,注釋對于代碼的理解和維護非常重要。注釋可以幫助其他開發者理解代碼的功能和實現細節,也可以幫助自己回顧或修改代碼。即使在軟著登記中注釋可能不被單獨保護,但編寫注釋仍然是一種良好的編程習慣和開發者之間的溝通方式。
注釋應該遵循一定的規范和準則,包括注釋的內容應該清晰明了、準確描述代碼的功能、避免冗長和重復、不包含敏感信息等。合理的注釋的使用可以提高代碼質量、降低維護成本,并且在軟著登記中也不會對代碼的保護產生不良影響。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聯系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記大廳現場辦理的,還需出示辦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否則將不予辦理。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請勿復制、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
注:申請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標注了所申請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有圖除外。
3、有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代理人及聯系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登記申請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范圍、委托期限等內容。
②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③
聯系人證明文件
申請人自行辦理的,需提交聯系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交聯系人(申請聯系人和代理聯系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④ 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4、其他證明文件
修改他人軟件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 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交回原登記證書。
注釋:申請文件應當使用A4紙張,縱向、單面打印,文字應當從左向右排列。文檔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申請文件各部分應當分別用數字順序在右上角標注頁碼。所有登記材料中出現的版本號,應與申請表中保持完全一致。
會。軟著源代碼不能有空行,同時要盡量避免大段的注釋,若不滿足以上要求,則會被駁回。軟件著作權源代碼是指受到軟件著作權保護,且未編譯的,按照規定的程序設計語言相關規范書寫的文本文件。
從PLC讀取時是沒有的。注釋不能寫入PLC的。
1.首先第一步我們打開軟件之后,在軟件界面上方找到切換到寫入模式的圖標,將讀取模式更改為寫入模式。2.之后下一步我們在界面的左上角找到標題欄中的編輯按鈕,然后點擊這個編輯按鈕打開編輯菜單。 3.打開編輯菜單之后在其中找到文檔創建這個選項,選擇之后點擊它后面出現的軟元件注釋編輯這個選項。 4.緊接著我們只需要雙擊想要添加注釋的元件,然后就會出現可以給元件添加注釋的界面了,我們根據自己的需求來寫入注釋即可。 5.最后添加注釋的操作完成之后,我們還可以點擊上方的視圖選項,在選項中選擇顯示注釋或者不顯示注釋。
1、打開三菱PLC編程軟件的主頁,需要確定一段簡單的程序。2、下一步在工具面板那里點擊注釋編輯按鈕,使按鈕處于開啟狀態。3、這個時候可以選擇X000這個元件,通過輸入相關的注釋以后進行確定。4、這樣一來會出現對應的設置結果,即可在三菱PLC編程軟件中插入注釋了。
這個問題貌似不應該在這里問吧;不過還是給你答案,兩種方法:;
1.首先你的在GX(編程界面)中菜單中的“顯示”下拉—注釋顯示,確保所有注釋都能看到,然后點最左邊的工程欄中的“軟元件注釋”,雙擊的“COMMENT”,所有注釋過的沒注釋過的X、Y、M軟元件都有,在你需要填注釋的軟元件后補上就行,關閉回到編程界面就能看到。——這種方法適合批注釋,但在編程過程中比較繁瑣不直觀;
2.在編程界面菜單欄上找到“注釋編輯”按鈕,點上,雙擊你需要編輯的軟元件,輸入即可,但要想繼續編程還需要再點這個按鈕,回到編程狀態——這個方法很簡單
打開PLC的程序后看不到軟元件的注釋?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么解決,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如果程序是在電腦中存放,可以打開PLC編程軟件后點擊菜單欄的”工程“,然后點擊”打開工程“,再從存放位置打選擇打開。2、如果程序是在現場PLC中,需要連接通訊線之后點擊菜單欄的”在線“,然后選擇”PLC讀取“。3、若打開程序有沒有注釋,可以在編程界面左側找到”軟元件注釋“展開后雙擊下面的”COMMENT“。4、在軟元件列表中可以輸入想要查看注釋的軟元件,然后點擊”顯示“,這時如果能看到注釋,則在程序中就能顯示出來。若列表中無注釋,即使設置顯示注釋也不能看。5、若在列表中存有注釋,則返回程序界面,點擊菜單欄的”顯示“,然后選擇”注釋顯示“。6、程序注釋顯示出來可以很方便的理解程序含義,但這時顯示的程序步會減少,當我們需要隱藏時可以按快接鍵\\\"Ctrl+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