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修改的時間是有時間限制的。修改時間看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的主動修改,審查員首先會核對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對于超過兩個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請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權的前景,則審查員一般會接收該修改文件;對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審查員會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對于發明專利申請,超過主動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審查員一般不予接受。
根據《實用新型專利法》,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在申請日起到授權決定前的任何時候退回。具體的退回流程如下:
1. 編寫退回申請書: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需要編寫一份退回申請書,表達申請人的意愿要求撤回申請。退回申請書需要包括申請號、申請人姓名、退回理由、申請人的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 提交退回申請書: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需要將退回申請書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可以通過郵寄或親自遞交方式進行。
3. 確認退回意愿: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會收到退回申請書后,會核實申請人的退回意愿,并進行確認。
4. 批準退回:如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確認申請人的退回意愿無誤,就會批準退回申請,并進行相應的撤回程序。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選擇撤回整個申請或者部分申請內容。
一旦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被授權或者公告,就無法再進行撤回。在提交申請之前,申請人需要謹慎考慮是否需要退回申請。退回申請的理由需要清晰明確,以提高審核通過的幾率。退回申請會退還部分申請費用,具體退費標準可根據相關法規進行查詢。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流程中是可以進行退回的。具體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準備好申請材料,并將其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2. 形式審查:專利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如果材料齊全、格式正確,申請會被受理;如果材料不完整或格式錯誤,專利局會發出通知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
3. 公布與實質審查:在形式審查通過后,申請會被公布,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主要是對申請的技術內容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具備專利保護的條件。
4.審查意見通知:專利審查員在實質審查過程中可能會對申請提出異議或者要求修改。如果審查員認為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相關規定,會發出審查意見通知。
5. 補正或答復:申請人在接到審查意見通知后,可以選擇進行補正或答復,對審查意見進行合理的解釋或修改。答復期限是有限制的,一般為2個月。
6. 再審查:補正或答復后,專利局會重新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申請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會發出“準予受理通知書”。
7. 授權公告與頒證:通過了再審查后,專利局會公示授權通知,將申請人的專利技術進行公開,隨后頒發專利證書。
如果在流程的任何階段,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進行相應補正或答復,或者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專利局有權作出退回的決定。退回的原因可能包括申請材料不完整、技術內容不具備專利保護條件等。在收到退回通知后,申請人可以根據退回通知的要求進行補正或答復,重新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可以申請撤回,具體如下:授予專利權之前,申請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作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表格。
撤回專利申請不得附有任何條件。要求撤回專利申請的,無論申請人是否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都必須出具申請人簽章同意撤回申請的證明材料。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在兩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時,應當提交經全體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同意撤回專利申請的證明材料。撤回專利申請聲明經審查合格后,作出手續合格通知書,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撤銷該聲明;除非在申請權非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撤回專利申請后,申請權真正擁有人(必須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來證明)可要求撤銷該聲明。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是在專利申請進入公報編輯后提出的,申請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審查程序終止。對于已經公布的專利申請,應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被撤回的專利申請的申請號。
這個不能要求優先權了,因為國內優先權對于已經授權的專利是不可以的,為了避免重復授權,已經繳費了就不能要求優先權了。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如果特征相同的不要重新申請,因為:
盡管實用新型不做實質審查,你有可能再次獲得此專利權,但是因為喪失了新穎性,需要用這一專利的人有可能提出你新專利的無效申請,使您的新專利可能再次被宣布無效,起不到保護的作用,所以還是要恢復你的原有專利權,不要重新申請。
根據你欠費的時間不同有不同的恢復方式,時間短可以補交年費和滯納金,拖欠時間長可以交費辦理權利恢復的申請,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7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因素而延誤專利法及細則規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提交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專利。
你如果能想辦法證明這2年內你因為不可抗因素不能繳費,比如出國等原因,還是有可能恢復專利權的。
如果有改進可以重新申請,但不能提出優先權的請求。
同一項技術可以在同一天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用新型一般僅進行形式審查授權快。發明專利申請在實審時還可能修改,如果修改后的發明的權利要求與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不同,無需撤回實用新型。如果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相同,則需應審查員要求提交“實用新型”的放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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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修改的時間是有時間限制的。修改時間看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的主動修改,審查員首先會核對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對于超過兩個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請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權的前景,則審查員一般會接收該修改文件;對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審查員會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對于發明專利申請,超過主動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審查員一般不予接受。
根據《實用新型專利法》,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在申請日起到授權決定前的任何時候退回。具體的退回流程如下:
1. 編寫退回申請書: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需要編寫一份退回申請書,表達申請人的意愿要求撤回申請。退回申請書需要包括申請號、申請人姓名、退回理由、申請人的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 提交退回申請書: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需要將退回申請書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可以通過郵寄或親自遞交方式進行。
3. 確認退回意愿: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會收到退回申請書后,會核實申請人的退回意愿,并進行確認。
4. 批準退回:如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確認申請人的退回意愿無誤,就會批準退回申請,并進行相應的撤回程序。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選擇撤回整個申請或者部分申請內容。
一旦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被授權或者公告,就無法再進行撤回。在提交申請之前,申請人需要謹慎考慮是否需要退回申請。退回申請的理由需要清晰明確,以提高審核通過的幾率。退回申請會退還部分申請費用,具體退費標準可根據相關法規進行查詢。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流程中是可以進行退回的。具體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準備好申請材料,并將其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2. 形式審查:專利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如果材料齊全、格式正確,申請會被受理;如果材料不完整或格式錯誤,專利局會發出通知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
3. 公布與實質審查:在形式審查通過后,申請會被公布,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主要是對申請的技術內容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具備專利保護的條件。
4.審查意見通知:專利審查員在實質審查過程中可能會對申請提出異議或者要求修改。如果審查員認為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相關規定,會發出審查意見通知。
5. 補正或答復:申請人在接到審查意見通知后,可以選擇進行補正或答復,對審查意見進行合理的解釋或修改。答復期限是有限制的,一般為2個月。
6. 再審查:補正或答復后,專利局會重新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申請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會發出“準予受理通知書”。
7. 授權公告與頒證:通過了再審查后,專利局會公示授權通知,將申請人的專利技術進行公開,隨后頒發專利證書。
如果在流程的任何階段,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進行相應補正或答復,或者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專利局有權作出退回的決定。退回的原因可能包括申請材料不完整、技術內容不具備專利保護條件等。在收到退回通知后,申請人可以根據退回通知的要求進行補正或答復,重新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可以申請撤回,具體如下:授予專利權之前,申請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作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表格。
撤回專利申請不得附有任何條件。要求撤回專利申請的,無論申請人是否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都必須出具申請人簽章同意撤回申請的證明材料。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在兩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時,應當提交經全體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同意撤回專利申請的證明材料。撤回專利申請聲明經審查合格后,作出手續合格通知書,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撤銷該聲明;除非在申請權非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撤回專利申請后,申請權真正擁有人(必須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來證明)可要求撤銷該聲明。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是在專利申請進入公報編輯后提出的,申請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審查程序終止。對于已經公布的專利申請,應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被撤回的專利申請的申請號。
這個不能要求優先權了,因為國內優先權對于已經授權的專利是不可以的,為了避免重復授權,已經繳費了就不能要求優先權了。專利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創造第一次在某國提出專利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又就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如果特征相同的不要重新申請,因為:
盡管實用新型不做實質審查,你有可能再次獲得此專利權,但是因為喪失了新穎性,需要用這一專利的人有可能提出你新專利的無效申請,使您的新專利可能再次被宣布無效,起不到保護的作用,所以還是要恢復你的原有專利權,不要重新申請。
根據你欠費的時間不同有不同的恢復方式,時間短可以補交年費和滯納金,拖欠時間長可以交費辦理權利恢復的申請,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7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因素而延誤專利法及細則規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提交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專利。
你如果能想辦法證明這2年內你因為不可抗因素不能繳費,比如出國等原因,還是有可能恢復專利權的。
如果有改進可以重新申請,但不能提出優先權的請求。
同一項技術可以在同一天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用新型一般僅進行形式審查授權快。發明專利申請在實審時還可能修改,如果修改后的發明的權利要求與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不同,無需撤回實用新型。如果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相同,則需應審查員要求提交“實用新型”的放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