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是指申請(專利權)人保持主體不變,申請(專利權)人為自然人的,更改其姓名;申請(專利權)人為單位的,更改其名稱。辦理申請(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手續應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照規定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即著錄事項變更費),點擊查看專利著錄項目變更收費標準。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由申請(專利權)人或者其代表人辦理;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外,申請(專利權)人還應視情形提供下述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文件:
(1)個人因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 個人因填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 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機關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7)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參照以上各項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8)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申請(專利權)人的聲明。 提交的各種證明文件中,應當寫明申請號(或專利號)、發明創造名稱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各種證明文件應當是原件。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或者由出具證明文件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在外國形成的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和認證。
審查員應當依據當事人提交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和附具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查。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向辦理變更手續的當事人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符合規定的,應當向有關當事人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通知著錄項目變更前后的情況,應當予以公告的,還應當同時通知準備公告的卷期號。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國際專利申請是申請人就一項發明創造在《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獲得專利保護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向某一締約國的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的專利申請。 對上句解釋如下:國際專利是不存在的,準確名稱應為“專利的國際申請”。上句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的國民想要對某一技術向《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獲得專利保護時,可以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所規定的程序,向《專利合作條約》所指定的受理單位或國際局,遞交指定語種的申請文件,這一個遞交程序就視為已經在所有的《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遞交了專利申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該條約制定的受理單位,中文也是該條約指定的語種,中國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的國際申請”。具體哪些國家和哪些語種是被指定的,需要隨時關注最新的指定名單。 過去要在數國獲得專利保護,必須向每個國家逐一辦理專利申請,程序和手續都十分繁瑣。為解決這一問題,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國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了外交會議,簽訂了《專利合作條約》。截至到現今,其成員國已達114個。也就是說,申請人提交一項國際申請,在114國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過簡化國際專利申請的手續、程序,強化對發明的法律保護,促進國際間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此程序僅僅是簡化了申請階段,但并未包括審查和授權階段。也就是說,部分人基于“國際專利”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遞交一次申請就在所有國家都獲得了專利保護的想法是錯誤的。 國際申請分為國際和國內兩個階段。國際階段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公開、檢索和初步審查。國內階段主要包括指定國或選定國對國際申請授權審查及其它有關事務的辦理。
在專利申請受理階段,如果發現申請人姓名錯誤,可以進行修改。
根據《專利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可以在專利申請受理公告后的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修改專利申請人的姓名。申請人需要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來支持姓名修改的理由,例如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法定代理人授權證明等。
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審查通過,將會在《專利公告》上刊登修改后的姓名。如果申請人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申請,或者申請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將無法修改姓名。
如果專利在受理階段已經公告,修改申請人姓名可能會對公眾產生困惑,因此修改應該謹慎進行,確保修改是必要且合理的。
根據中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受理階段可以對申請人的姓名進行修改,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專利申請受理階段姓名錯誤的修改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請:申請人發現申請階段的姓名錯誤后,需要以書面形式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申請修改,并提供正確的姓名和有效證明材料。
2. 審核: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包括核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并比對申請文件中與姓名相關的內容。
3. 批準修改:如果審核通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會發出批準修改的通知書。申請人可以根據通知書的要求,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完成姓名修改手續。
姓名修改涉及到申請人的身份變更,因此必須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明材料。通常情況下,可以提供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在提供證明材料時應確保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為了避免因為姓名錯誤導致專利申請被拒絕或產生其他問題,建議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文件時仔細核對姓名等個人信息的準確性。
以上僅為一般情況下的回答,具體操作程序和要求可能會因申請人身份、申請類型等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申請人在遇到姓名錯誤的情況時,及時咨詢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或咨詢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獲得準確的指導。
首先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照專利局公布的專利收費標準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另有規定的除外;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報。
申請(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是指申請(專利權)人保持主體不變,申請(專利權)人為自然人的,更改其姓名;申請(專利權)人為單位的,更改其名稱。辦理申請(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手續應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按照規定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即著錄事項變更費),點擊查看專利著錄項目變更收費標準。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由申請(專利權)人或者其代表人辦理;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除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外,申請(專利權)人還應視情形提供下述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文件:
(1)個人因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 個人因填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 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機關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7)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參照以上各項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8)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申請(專利權)人的聲明。 提交的各種證明文件中,應當寫明申請號(或專利號)、發明創造名稱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各種證明文件應當是原件。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或者由出具證明文件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在外國形成的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和認證。
審查員應當依據當事人提交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和附具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查。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向辦理變更手續的當事人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符合規定的,應當向有關當事人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通知著錄項目變更前后的情況,應當予以公告的,還應當同時通知準備公告的卷期號。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受理通知書上面記載有專利申請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請名稱,受理號,發明人姓名等信息。專利申請號就是在受理的時候給你編碼的一個流水號,受理以前是沒有所謂的申請號的,你的申請文件被受理了,才會給你一個受理號,也稱為申請號。以大寫的CN打頭,后面跟著一串數字。如果該專利最終被授權,號碼還是不變的,但是前面的字母變成了大寫的ZL(專利的拼音首字母)
這個錯誤信息通常表示在專利請求書中填寫的申請人(代表人)的用戶注冊代碼及姓名或名稱與實際用戶注冊信息不符。
出現這個錯誤的原因可能有幾個,例如:
1. 用戶注冊代碼或姓名或名稱填寫有誤,例如拼寫錯誤、格式錯誤等。
2. 用戶注冊信息與請求書中所填寫的信息不匹配,例如在請求書中填寫的是公司名稱,而在用戶注冊信息中填寫的是個人名稱。
3. 用戶注冊信息未更新或未驗證,例如用戶注冊信息發生變化,但未及時更新,或者用戶注冊信息未通過驗證。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您可以嘗試以下幾種方法:
1. 仔細檢查請求書中填寫的申請人(代表人)的用戶注冊代碼及姓名或名稱,確保填寫正確。
2. 確認請求書中填寫的申請人(代表人)的信息與用戶注冊信息匹配,如果不匹配,請更新或修改用戶注冊信息。
3. 如果用戶注冊信息未更新或未驗證,請及時更新并驗證用戶注冊信息。
如果您仍然無法解決問題,建議您聯系專利電子申請的服務提供商或相關機構,以獲取更多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