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主動補正期限是否已過,對于專利申請名稱修改,除非是出現明顯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情況或明顯的錯別字,不然一般是不能通過主動補正更改的。如果確實需要對專利名稱進行更變,可提出著錄項目變更,并提供變更的證明或意見陳述,看審查員是否同意你的修改。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日的變更可在一定期限內進行,但是一旦變更期限過去了,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這是因為專利申請日的確定對于確定專利的有效期、確定申請利和判斷同類技術的前后關系等都非常重要,因此一旦專利申請日確定后,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申請進行變更。
變更申請日的特定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 申請日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特殊情況。
2. 申請日是在中國法定假日或者公休日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辦理申請事務的情況下,逾期申請的情況。
3. 專利申請涉及到外國申請日變更的國際合作案件。
如果您的情況符合以上情況之一,您可以在符合專利局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變更專利日期。但是請注意,申請日期變更會受到審查機構的審查,具體是否能夠成功變更還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所以若您有需要,建議咨詢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以便獲取精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根據中國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專利申請日變更期是指在提交申請后,在與該申請在同一技術領域的同日中國專利申請公布前可以申請變更申請日。變更申請日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發明人或申請人提前公開的技術信息不被他人利用,同時避免因為過早公開的技術信息而對申請人造成不利影響。
根據規定,專利申請日變更期為12個月,即自申請日起的12個月內可以申請變更專利日期。一旦這個變更期過去,就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
如果專利申請日變更期已過,一般來說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如因為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無法在變更期內申請變更專利日期,可能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特殊情況申請。具體是否能夠獲得批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還需要向相關部門咨詢并提供相關證據。
一般情況下,專利申請日變更期過后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所以需要在申請專利時務必注意申請日的選擇。
在收到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復審請求不予受理。提出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規定、但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后復審請求人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如果該恢復權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則允許恢復,且復審請求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不予恢復。
在創業過程中,很多創業者會遇到大大小小的問題,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品牌不再僅限于線下傳播,更多的是通過網絡平臺以及各大APP和短視頻來進行品牌的宣傳和出售產品。那么對于品牌的擁有權,每個公司都會根據自己的品牌來申請專利,在品牌申請專利之后,無論是產品的商標還是名稱都會進行保一個保護,其他商家就不能夠再使用相近的商標或者是名稱進行二次注冊。產品的專利期過后,別人可以繼續申請嗎?相信這個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小編就來仔細講解。小編查閱了資料,發現我們現在國內對專利的申請期限并沒有特別的限定,對于時間來說,專利并沒有過期一說,所以如果我們有發明或者是產品的打造,都可以進行第一時間的專利申請,這種情況對于很多商家是一個利好消息。這樣我們就不怕自己的專利會過期,退一步講,哪怕是有時間的限制,在專利過期之后,品牌的名稱和商標,其他的商家也是不可以申請相似的專利。專利期在時間限制到期之后,如果不進行二次判定,那么很有可能這個專利會轉為共有專利,也就是大家可以共同使用。但基本上共有專利完全不會出現在產品專利申請上,因為每一個商家不會笨到用自己的推廣人力、物力、財力來為別人的品牌進行宣傳,一般都會自己注冊品牌和商標,然后根據公司的需求和運營方式來為產品進行宣傳和銷售。以上就是小編了解到的,關于專利過期后別人可以繼續申請的內容,如果還有其他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在網絡上搜索相關的數據材料,進一步的了解。
提交了專利申請后可以再改嗎?如在申請到公布和公布三個月以后1、如果你申請的是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話,在申請到公布時可以修改,但公布后就不能了。因為這兩種專利申請,公布就意味著授權了。如果你申請的是發明專利的話,在申請到公開,和在公開到授權公告都可以修改。2、你們可以試著交叉許可。申請強制的前提是你與專利人協商未果,不能直接搞強制。(dopic 說的對。)可能樓主想問的是主動修改的問題,主動修改的時機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提交申請后兩個月內。發明專利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和收到進入實質審查程序通知書三個月內。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修改的時間是有時間限制的。修改時間看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的主動修改,審查員首先會核對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對于超過兩個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請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權的前景,則審查員一般會接收該修改文件;對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審查員會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對于發明專利申請,超過主動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審查員一般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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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主動補正期限是否已過,對于專利申請名稱修改,除非是出現明顯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情況或明顯的錯別字,不然一般是不能通過主動補正更改的。如果確實需要對專利名稱進行更變,可提出著錄項目變更,并提供變更的證明或意見陳述,看審查員是否同意你的修改。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日的變更可在一定期限內進行,但是一旦變更期限過去了,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這是因為專利申請日的確定對于確定專利的有效期、確定申請利和判斷同類技術的前后關系等都非常重要,因此一旦專利申請日確定后,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申請進行變更。
變更申請日的特定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 申請日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特殊情況。
2. 申請日是在中國法定假日或者公休日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辦理申請事務的情況下,逾期申請的情況。
3. 專利申請涉及到外國申請日變更的國際合作案件。
如果您的情況符合以上情況之一,您可以在符合專利局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變更專利日期。但是請注意,申請日期變更會受到審查機構的審查,具體是否能夠成功變更還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所以若您有需要,建議咨詢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以便獲取精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根據中國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專利申請日變更期是指在提交申請后,在與該申請在同一技術領域的同日中國專利申請公布前可以申請變更申請日。變更申請日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發明人或申請人提前公開的技術信息不被他人利用,同時避免因為過早公開的技術信息而對申請人造成不利影響。
根據規定,專利申請日變更期為12個月,即自申請日起的12個月內可以申請變更專利日期。一旦這個變更期過去,就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
如果專利申請日變更期已過,一般來說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如因為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無法在變更期內申請變更專利日期,可能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特殊情況申請。具體是否能夠獲得批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還需要向相關部門咨詢并提供相關證據。
一般情況下,專利申請日變更期過后是不能再申請變更專利日期的,所以需要在申請專利時務必注意申請日的選擇。
在收到專利局作出的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復審請求不予受理。提出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規定、但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后復審請求人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如果該恢復權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則允許恢復,且復審請求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不予恢復。
在創業過程中,很多創業者會遇到大大小小的問題,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品牌不再僅限于線下傳播,更多的是通過網絡平臺以及各大APP和短視頻來進行品牌的宣傳和出售產品。那么對于品牌的擁有權,每個公司都會根據自己的品牌來申請專利,在品牌申請專利之后,無論是產品的商標還是名稱都會進行保一個保護,其他商家就不能夠再使用相近的商標或者是名稱進行二次注冊。產品的專利期過后,別人可以繼續申請嗎?相信這個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小編就來仔細講解。小編查閱了資料,發現我們現在國內對專利的申請期限并沒有特別的限定,對于時間來說,專利并沒有過期一說,所以如果我們有發明或者是產品的打造,都可以進行第一時間的專利申請,這種情況對于很多商家是一個利好消息。這樣我們就不怕自己的專利會過期,退一步講,哪怕是有時間的限制,在專利過期之后,品牌的名稱和商標,其他的商家也是不可以申請相似的專利。專利期在時間限制到期之后,如果不進行二次判定,那么很有可能這個專利會轉為共有專利,也就是大家可以共同使用。但基本上共有專利完全不會出現在產品專利申請上,因為每一個商家不會笨到用自己的推廣人力、物力、財力來為別人的品牌進行宣傳,一般都會自己注冊品牌和商標,然后根據公司的需求和運營方式來為產品進行宣傳和銷售。以上就是小編了解到的,關于專利過期后別人可以繼續申請的內容,如果還有其他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在網絡上搜索相關的數據材料,進一步的了解。
提交了專利申請后可以再改嗎?如在申請到公布和公布三個月以后1、如果你申請的是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話,在申請到公布時可以修改,但公布后就不能了。因為這兩種專利申請,公布就意味著授權了。如果你申請的是發明專利的話,在申請到公開,和在公開到授權公告都可以修改。2、你們可以試著交叉許可。申請強制的前提是你與專利人協商未果,不能直接搞強制。(dopic 說的對。)可能樓主想問的是主動修改的問題,主動修改的時機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提交申請后兩個月內。發明專利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和收到進入實質審查程序通知書三個月內。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修改的時間是有時間限制的。修改時間看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 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的主動修改,審查員首先會核對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對于超過兩個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請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授權的前景,則審查員一般會接收該修改文件;對于不予接受的修改文件,審查員會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對于發明專利申請,超過主動修改期限提出的修改文件,審查員一般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