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是指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單位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的授予其專利權的意思表示。申請人申請專利應遵循法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
申請專利的原則①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②優先權原則。即申請人自發明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③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專利的條件專利申請人是指就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三種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權申請專利:作出發明創造的人;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或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單位的權利繼受人。
①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智力勞動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沒有相反規定,發明人或設計人就理所當然地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②有不少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執行公務或執行勞動合同當中完成的職務發明,這些發明已被法律明文規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規定應當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或被雇傭的單位;③由于專利的申請權可以轉讓或繼承,故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也應有權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對于共同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
申請專利的程序申請專利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27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至第25條的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
專利申請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創造性原則:專利申請需要具備創造性,即所申請的技術、發明或設計必須具有新穎性,不能是已有的技術、發明或設計。
2. 實用性原則:專利申請的技術、發明或設計必須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不能是抽象的理論或概念。
3. 工業適用性原則:專利申請的技術、發明或設計必須能夠在工業上得到應用,即具有工業可行性,不能是僅限于實驗室或個人使用的技術或發明。
4. 合法性原則:專利申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5. 揭示性原則:專利申請需要對所申請的技術、發明或設計進行充分的揭示,包括技術方案、實施方法、技術效果等,以便他人能夠在專利權期滿后利用該技術。
6. 一致性原則:專利申請需要符合相應的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律制度,保持與已有專利的一致性,避免沖突和重復申請。
7. 非保密原則:專利申請需要向公眾公開,不得保密或僅限于某幾個人的知識產權。這樣可以促進科技創新的交流、合作和發展。
專利申請的原則主要包括創造性、實用性、工業適用性、合法性、揭示性、一致性和非保密性等要求。
專利申請的原則如下:
1. 創新性原則:專利申請必須涉及到新的、原創的發明或設計。這意味著該發明或設計在先前的技術中不存在,它應該有新的特征,并且與已有的技術有顯著差異,有獨特的技術效果。
2. 實用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或設計必須是實用的,即具有可應用于實際生產或生活的能力。專利申請中的發明或設計必須具有實際的用途,能夠提供實質性的技術解決方案。
3. 形式原則:專利申請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這包括正確地填寫專利申請表格、提供明確的發明或設計描述、附上相關的技術圖紙和說明等。
4. 公開原則:專利申請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公開以供公眾查閱。專利申請文件通常會被披露給公眾,以便其他人可以了解該專利的內容和技術特點。
5. 可復制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或設計必須具有可復制性。這意味著其他人可以根據專利文件中的技術描述和圖紙來復制該發明或設計,從而實現相同的技術效果。
6. 專利可持續期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或設計在獲得專利權后,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獨占使用。專利權持續期限可以根據不同的專利類型和國家規定而有所不同。
以上是專利申請的基本原則,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必須遵守這些原則。
專利申請的四個基本原則為:書面原則、優先原則、先申請原則、時效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專利權利人或所有人可以依法向專利申請機構提交相應的書面材料。并且其要求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
申請專利是指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單位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的授予其專利權的意思表示。申請人申請專利應遵循法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
申請專利的原則①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②優先權原則。即申請人自發明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③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專利的條件專利申請人是指就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三種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權申請專利:作出發明創造的人;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或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單位的權利繼受人。
①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智力勞動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沒有相反規定,發明人或設計人就理所當然地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②有不少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執行公務或執行勞動合同當中完成的職務發明,這些發明已被法律明文規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規定應當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或被雇傭的單位;③由于專利的申請權可以轉讓或繼承,故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也應有權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對于共同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
申請專利的程序申請專利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27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至第25條的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