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專利申請是指在國外申請專利保護。下面是國外專利申請的詳細步驟:
1. 了解專利申請國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專利法律和申請程序,了解目標國家的專利法規以及各類要求非常重要。
2. 分析專利申請的價值:在選擇國家申請專利之前,需要評估專利在目標國家市場的商業價值。考慮專利在目標國市場的需求、競爭情況、技術水平等因素,以確定申請國家的優先順序。
3. 準備專利申請文件:準備一份符合目標國家法律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包括專利申請書、描述書、權利要求書、摘要等。這些文件需要清晰、詳盡地描述發明的技術特點和實施方法。
4. 尋找專利代理機構:若對目標國家的專利法律和程序不熟悉,建議委托一家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來處理專利申請。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提供專業的咨詢和支持,并代表申請人在國外進行專利申請。
5. 選擇合適的國家進行申請:根據專利的商業價值以及技術布局,選擇在哪些國家申請專利。一般可以考慮專利在主要市場國家、技術水平較高的國家進行申請。
6. 遞交申請:將準備好的專利申請文件遞交給目標國家的專利局。根據各國的規定,遞交申請的方式可能是通過郵寄、電子遞交或在線遞交等。
7. 申請審查:專利局會對遞交的申請進行審查,評估專利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審查過程中,可能需要補充文件或回答專利局的審查意見。
8. 申請授權:如果專利申請符合目標國家的要求并通過審查,專利局會授予專利權。享受專利保護的期限和范圍將根據各國的法律規定而定。
國外專利申請的費用和周期較高,因此在決定申請國外專利之前,需要權衡專利商業價值和成本效益。
申請國外(如:美國、歐洲/歐盟、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專利,有三種途徑:1、PCT,2、巴黎公約,3、直接。可委托優質專利申請公司辦理。如何評價專利申請代理機構優劣?這個問題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如果不在乎是否授權的,要以價格為主,找的代理公司的價格越低越好;但,希望高授權率的,或注重專利質量的,甚至是那些需要保護技術及市場的企業,要以價值為重,務必委托優質代理公司。如何從眾多的代理公司中選擇合適的代理機構?從行業的情況來看,選擇專利代理公司,不如選擇合適的撰寫人。
非常重要一點是,無論是有名的大型代理公司還是實力派小型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的撰寫人是否熟悉你所在的技術領域,撰寫人是否理解并準確把握你的技術核心。因為不同的技術領域之間的差異是很大的,因此最好選擇熟悉和擅長你所在技術領域的代理公司的撰寫人。但某些所謂優秀、著名的代理公司,掛名的代理人并不真正從事專利撰寫,而是投向了收入更高的專利翻譯、官方答復及無效訴訟等工作,專利撰寫工作通常交給了經驗欠缺的新人來代替。當選擇與出名的代理公司合作時,即使指定某個代理人作為撰寫人,但由于資深代理人往往專職服務于有穩定案源的大型企業客戶,中小型企業客戶很難獲得預期的代理人。
最注重質量、注重保護的科技類專利申請,就需要配備懂專利、懂研發的專利+技術復合型高端人才做專利分析、侵權分析,才能正確地深入理解委托人的技術核心、創新思路,才能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數以千計萬算的專利文獻、技術文獻的技術分析、權要對比等海量且高、難、尖的工作,才能將防御性權利要求與進攻性權利要求等方面的申請策略撰寫在權利要求書中,使該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權項難以被攻破,具有堅固的穩定性與最寬的保護范圍。進一步,撰寫專利的權利要求時還要考慮發明人所在行業產業的布局、未來發生訴訟的舉證證據賠償等因素,才能恰當其份地進行相應技術路線的規避設計,這些工作對于僅有法務知識及專業基礎而沒有足夠研發經驗的代理人根本難以做到。
既懂技術、又懂技術的復合型中高端人才年薪要比資深代理人的年薪要高很多,往往是數倍至二、三十倍,通常是供職于世界頂尖高科技公司頂級專家。目前國內能從事高端專利的代理公司近似空白,究其原因主要是收支失配的人力成本問題,這也是目前專利代理行業的一個痛點。一些科技類客戶需要撰寫優質專利時,在國內排名前幾位的大所挨個咨詢,發現沒有能夠勝任此項工作的撰寫人,于是聘請500美金/小時,耗時1周左右的美國人才來撰寫,代理費是14萬。不排除個別實力派初創公司為了謀求長遠的發展而犧牲短期的利潤,用高成本低回報方式接一些低價單做,能委托懂技術懂專利的此類創業公司,性價比、授權率就非常高。
專利代理公司的名氣排名、資質認定可以通過很多途徑來實現。如果你對這個行業的認識是空白的,相信排名、資質不失為面對未知環境相對安全的標準。撰寫專利不像機器生產產品,撰寫你專利的是個人,因此個人的能力水平起到決定因素。客觀地說,在申請專利時選擇代理公司,本質上就是選擇撰寫專利的負責人。
國外專利申請是指在國外申請專利保護。下面是國外專利申請的詳細步驟:
1. 了解專利申請國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專利法律和申請程序,了解目標國家的專利法規以及各類要求非常重要。
2. 分析專利申請的價值:在選擇國家申請專利之前,需要評估專利在目標國家市場的商業價值。考慮專利在目標國市場的需求、競爭情況、技術水平等因素,以確定申請國家的優先順序。
3. 準備專利申請文件:準備一份符合目標國家法律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包括專利申請書、描述書、權利要求書、摘要等。這些文件需要清晰、詳盡地描述發明的技術特點和實施方法。
4. 尋找專利代理機構:若對目標國家的專利法律和程序不熟悉,建議委托一家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來處理專利申請。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提供專業的咨詢和支持,并代表申請人在國外進行專利申請。
5. 選擇合適的國家進行申請:根據專利的商業價值以及技術布局,選擇在哪些國家申請專利。一般可以考慮專利在主要市場國家、技術水平較高的國家進行申請。
6. 遞交申請:將準備好的專利申請文件遞交給目標國家的專利局。根據各國的規定,遞交申請的方式可能是通過郵寄、電子遞交或在線遞交等。
7. 申請審查:專利局會對遞交的申請進行審查,評估專利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審查過程中,可能需要補充文件或回答專利局的審查意見。
8. 申請授權:如果專利申請符合目標國家的要求并通過審查,專利局會授予專利權。享受專利保護的期限和范圍將根據各國的法律規定而定。
國外專利申請的費用和周期較高,因此在決定申請國外專利之前,需要權衡專利商業價值和成本效益。
國外專利申請是指在國外申請專利保護權利的過程。以下是國外專利申請的詳細步驟:
1. 前期準備:在申請國外專利之前,需要對專利進行充分的研究和準備工作。這包括確定專利的技術領域、優勢和創新點,進行專利搜索以查找已有的類似專利,評估專利的可行性和商業價值。
2. 選擇申請國家:根據所需的市場和商業策略,選擇合適的國家或地區進行專利申請。常常選擇申請專利的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歐盟國家等。
3. 寫作申請文件: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包括專利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相關附圖。這些文件需要按照各個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進行格式和內容上的要求。
4. 翻譯文件:將申請文件翻譯成申請國的官方語言。根據國家的要求,可以選擇雇傭專業的翻譯機構來完成翻譯工作。
5. 提交申請:將申請文件提交給各個國家的專利局。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申請流程和時間要求,需要進行詳細的了解和遵守。需要支付相應的申請費用。
6. 審查和授權:在申請提交后,專利局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可能會有對發明的初步審查、對申請文件的進一步審查、對權利要求的修改等等。如果專利局認為申請符合條件,就會授權該專利。
7. 維持和管理:一旦專利被授權,就需要進行維持和管理。這包括繳納年費、更新專利信息、應對專利訴訟等。
國外專利申請的流程和程序因國家而異,需根據具體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進行操作。
可以根據巴黎公約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分別提出申請,
也可以根據PCT公約提出一個國際申請,然后進入不同的國家。主要看您具體要向幾個國家提出申請,如果5個以上利用PCT公約更經濟一些。向國外申請必須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還要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保密審查。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規定執行。對違反上述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述規定。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我國專利法和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目前我國的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途徑一般有兩種:
1、巴黎公約途徑,巴黎公約途徑,是指依據巴黎公約所規定的優先權,利用在一個國家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為優先權直接向有意在其獲得專利授權的國家提交專利申請的途徑。
2、PCT國際專利申請途徑,簡稱通過PCT途徑申請。PCT國際申請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定義。狹義的PCT國際申請就是指申請人依據PCT條約所規定的 程序向國際局提交國際申請的行為(國際階段)。廣義的PCT國際申請,不僅包括國際階段,還包括以該申請文本為基礎向PCT條約成員國請求 獲得國家專利權的階段(國家階段)。
兩者的優劣比較:
1、時間:PCT國際申請相比巴黎公約途徑,到具體國家辦理專利申請相關手續的時間要長的多。時間長有利有弊,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
2、費用:PCT國際申請途徑相比巴黎公約途徑而言,需要多付出"PCT國際申請"國際階段的費用。
嚴格來說,并沒有“國際專利”這個概念,因為專利具有地域性,它是分國家/地區的,因此會有中國專利、美國專利、歐洲專利等國家/地區專利的說法。對于國際專利通常可以有兩種理解:狹義的理解是,把國際專利理解成“PCT國際申請”,即PCT國際專利申請;而廣義上,則可以把國際專利理解成“國外專利”。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專利合作條約》(PCT)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PCT國際申請。截至2017年3月,PCT成員國增加至152個。
PCT不是一種專利類型,而是一種專利申請途徑,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即專利的PCT申請。因為PCT申請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故國際階段又經常稱“PCT國際申請”。
所以若需要申請國外專利,可以選擇通過巴黎公約直接進入或者通過PCT途徑進入。
詳細可查看了解PCT專利和國際專利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