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種類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申請適用于創造性的技術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以下是對不同類型專利的詳細說明:
1. 發明專利:發明專利適用于通過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具備以下條件:a) 新穎性:在申請日之前,該發明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顯著的進步或突破;c) 實用性:該發明能夠在工業領域獲得實際應用。
2. 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適用于對現有產品、工藝等進行改進或修改的技術創新。具備以下條件:a) 新穎性:在申請日之前,該實用新型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實用性:該實用新型具有實際應用價值;c) 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具有較大的技術進步。
3. 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適用于產品外觀的新設計。具備以下條件:a) 獨創性:在申請日之前,該外觀設計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顯著性:該外觀設計相對于現有設計具有顯著的區別。
專利申請還需要滿足其他一些要求,如不可在公開使用、公開銷售或披露發明的情況下提出專利申請;申請人應具備合法的權利并提供完整的申請文件;申請的范圍應該明確等。在申請專利之前,建議咨詢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律師以獲得專業的指導。
專利是一種在特定國家或地區授予的保護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以下是可以進行專利申請的幾種情況:
1. 實用新型專利:用于保護產品或工藝的新型技術解決方案,該技術在現有技術中具有實用性、創新性和明顯進步。新型的工具、設備、儀器或其他物品。
2. 發明專利:用于保護獨特的、新穎的、非顯而易見的技術解決方案。發明專利通常適用于在技術、工藝或產品制造方面的重大創新。新的化學物質、機器、電子設備等。
3. 外觀設計專利:用于保護產品的外觀特征,即產品的外部形狀、圖案、紋理或裝飾。外觀設計專利適用于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如家具、服裝、電子產品等。
4. 植物新品種專利:用于保護新的、獨特的、穩定的植物品種。該專利適用于經過特定培育方法培育出的植物新品種。
為了申請專利,發明或創造必須滿足一些基本要求:新穎性(即在申請日前沒有公開過)、非顯而易見性(即對于同領域的專業人士來說不顯而易見)、工業適用性(即能夠在工業上制造或使用)。
專利申請需要提交詳細的描述、附圖、權利要求等材料,并支付相關費用。申請后,申請人需要等待審查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批準專利的授予。
我國專利保護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專利。1、發明是對產品的形狀、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俗“小發明”;3、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那么哪些不可以申請專利呢?不能申請專利是指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 科學發現;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 動物和植物品種;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 科學發現;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 動物和植物品種;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申請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發明專利申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需準備好產品的六個面的外觀視圖,并填寫《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書》連同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提交申請后,一個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專利受理通知書》;3-5個月左右專利局發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書》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繳納專利登記費及年費后,兩個月左右發證。(二)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都需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連同專利的申請書一同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由于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是在申請的專利說明書公開后才進行實質審查,提交提前公開聲明是為了盡快進入實質審查,以縮短專利申請的周期。所以發明專利還需要提交《請求提前公開聲明》和《實質審查請求書》兩份文件。拓展資料:專利申請要多少錢?
專利申請的費用,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專利有三種種類,分別是發明、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
下面分別解釋各種專利的申請費用:
1、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4、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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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種類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申請適用于創造性的技術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以下是對不同類型專利的詳細說明:
1. 發明專利:發明專利適用于通過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具備以下條件:a) 新穎性:在申請日之前,該發明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顯著的進步或突破;c) 實用性:該發明能夠在工業領域獲得實際應用。
2. 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適用于對現有產品、工藝等進行改進或修改的技術創新。具備以下條件:a) 新穎性:在申請日之前,該實用新型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實用性:該實用新型具有實際應用價值;c) 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具有較大的技術進步。
3. 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適用于產品外觀的新設計。具備以下條件:a) 獨創性:在申請日之前,該外觀設計在全球范圍內沒有被公開;b) 顯著性:該外觀設計相對于現有設計具有顯著的區別。
專利申請還需要滿足其他一些要求,如不可在公開使用、公開銷售或披露發明的情況下提出專利申請;申請人應具備合法的權利并提供完整的申請文件;申請的范圍應該明確等。在申請專利之前,建議咨詢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律師以獲得專業的指導。
專利是一種在特定國家或地區授予的保護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以下是可以進行專利申請的幾種情況:
1. 實用新型專利:用于保護產品或工藝的新型技術解決方案,該技術在現有技術中具有實用性、創新性和明顯進步。新型的工具、設備、儀器或其他物品。
2. 發明專利:用于保護獨特的、新穎的、非顯而易見的技術解決方案。發明專利通常適用于在技術、工藝或產品制造方面的重大創新。新的化學物質、機器、電子設備等。
3. 外觀設計專利:用于保護產品的外觀特征,即產品的外部形狀、圖案、紋理或裝飾。外觀設計專利適用于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如家具、服裝、電子產品等。
4. 植物新品種專利:用于保護新的、獨特的、穩定的植物品種。該專利適用于經過特定培育方法培育出的植物新品種。
為了申請專利,發明或創造必須滿足一些基本要求:新穎性(即在申請日前沒有公開過)、非顯而易見性(即對于同領域的專業人士來說不顯而易見)、工業適用性(即能夠在工業上制造或使用)。
專利申請需要提交詳細的描述、附圖、權利要求等材料,并支付相關費用。申請后,申請人需要等待審查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批準專利的授予。
專利申請種類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我國專利保護的對象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專利。1、發明是對產品的形狀、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俗“小發明”;3、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那么哪些不可以申請專利呢?不能申請專利是指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 科學發現;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 動物和植物品種;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 科學發現;3.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 動物和植物品種;5.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申請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發明專利申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需準備好產品的六個面的外觀視圖,并填寫《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書》連同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提交申請后,一個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專利受理通知書》;3-5個月左右專利局發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書》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繳納專利登記費及年費后,兩個月左右發證。(二)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都需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連同專利的申請書一同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由于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是在申請的專利說明書公開后才進行實質審查,提交提前公開聲明是為了盡快進入實質審查,以縮短專利申請的周期。所以發明專利還需要提交《請求提前公開聲明》和《實質審查請求書》兩份文件。拓展資料:專利申請要多少錢?
專利申請的費用,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專利有三種種類,分別是發明、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
下面分別解釋各種專利的申請費用:
1、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4、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專利申請種類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