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
“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在申請專利時,發明名稱是描述發明內容的重要部分。以下是填寫發明名稱的詳細步驟:
1. 簡明扼要:發明名稱應該簡潔明了,能夠準確概括發明的實質特征,也可以包含相關技術領域的關鍵詞。避免使用過于復雜的術語或縮略語,以便評估人員和公眾易于理解。
2. 描述發明:發明名稱應該盡可能地描述發明的核心內容和功能。通過名稱,人們可以清楚地了解發明的基本原理或應用領域。
3. 避免泛化詞語:在填寫發明名稱時,盡量避免使用過于泛化的詞語,比如“一種新型裝置”、“一種改進方法”等。這樣的名稱無法準確描述發明的具體特點,也不易區分和辨識。
4. 獨特性:發明名稱應該具有獨特性,與已有的相關技術區別開來。避免使用與現有發明重復或相似的名稱,以確保申請的專利能夠與他人的專利區分開來。
5. 語言規范:填寫發明名稱時要注意使用規范的語言,避免拼寫錯誤或語法問題。名稱應該清晰、準確、簡潔,不使用過多的修飾性詞語。
6. 切勿誤導:填寫發明名稱時要避免使用具有誤導性的詞語,如“最好的”、“最先進的”等。這些詞語可能會給專利評估人員和公眾留下不準確的印象。
7. 參考規范:在填寫發明名稱時,可以參考專利申請規范和專利申請指南中對發明名稱的要求和建議,以確保名稱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在填寫發明名稱時要注意簡明扼要、準確描述發明、獨特性、避免泛化詞語和誤導性詞語。按照規范和指南的要求填寫發明名稱,以提高專利申請的質量和準確性。
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名稱是指對發明的命名,它應該精確、準確地描述發明的特點和技術方案。以下是填寫發明名稱的一些注意事項:
1. 簡明扼要:發明名稱應該簡潔明了,能夠準確概括發明的主要特點,盡可能用簡潔的語言闡述發明的核心功能和技術方案。
2. 獨特性:發明名稱應該與現有技術和已有的發明有所區別,最好能夠突出發明的創新性和獨特性,以便于將來的識別和辨認。
3. 包含技術特點:發明名稱應該盡量包含發明技術方案的關鍵特點,以便于他人通過發明名稱了解發明的技術內容和應用領域。
4. 避免廣泛性描述:發明名稱應該盡量避免過于廣泛的描述,不宜過于籠統或模糊,而應該突出發明的具體技術特點和實現目標。
5. 避免與現有專利沖突:在填寫發明名稱時,要避免使用已有專利中的名稱或與現有專利比較相似的名稱,以免引起專利申請的沖突或拒絕。
在實際填寫發明名稱時,建議綜合考慮以上幾個因素,盡量選擇一個能夠準確、簡潔、獨特地反映發明特點的名稱。還應該根據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規和規定,遵守相關規定對發明名稱的要求進行填寫。
1.格式 專利申請書────────────────────────┬───────────實用新型 │⑴⑶ │名稱 │──┬─────────────────────┤ (實用新型)⑷ │姓 名 ├───────────設│或名稱 │計├─────────────────────┤⑵人│地址 │──┼─────────────────────┴───────────⑸ │姓名或名稱 電 話├─────────────────────────────────│ 郵 政申│地 址 □□□□□□請│ 編 碼人├─────────────────────────────────│國籍或總部所 經常居所或營業所│在地國家名稱 所在地國家名稱├─────────────────────────────────│代表姓名──┼─────────────────────────────────⑹ │名 稱 地址專├─────────────────────────────────利│專利局給出的 代理機構所在地區代│ □□□□□ □□□□□□理│代理機構代碼 郵 政 編 碼機├─────────────────────────────────構│代理人姓名 登 記 號──┴─────────────────────────────────⑺□已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 □請求費用減緩□已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⑻申請文件清單 │⑼附加文件清單1.請求書 份 每份 頁 │ □代理人委托書 □不喪失新穎2.權利要求書 份 每份 頁 項│ 性的證明文件3.說明書 份 每份 頁 │ □要求優先權聲明 □4.說明書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5.說明書摘要 份 每份 頁 │ □優先權證明材料 □6.摘要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⑽上述以外的設計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請人 │⑿申請人或代理機構│ │ 簽章│ ││ │ 年 月 日────────────┴─────────────┴─────────2.說明(1)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摘要和摘要附圖等申請文件。(2)申請文件一式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3)填寫本表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名如無統一中文譯文明應當注明原文。(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性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5)本表第⑴⑵兩欄由專利局填寫。(6)本表第⑶欄“實用新型名稱”應簡短明確,體現該實用新型的類別。各文件中的實用新型名稱應一致。(7)申請人是單位的,應使用單位全稱。申請人是單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應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聯系人,填在第⑸欄“代表姓名”后面;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申請的,應協商推選出一個單位作為所有申請人的代表,并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聯系人,分別填在第⑸欄“姓名或名稱”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欄“代表姓名”不必填寫。(8)有多個設計人、申請人時,在本表第⑴、⑸欄中只填寫一個,其余的分別填在第⑽、⑾欄中,本表⑿欄應由第⑸或第⑹欄中的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字或蓋章。(9)本表第⑹欄中代理人登記號指代理人在中國專利局的登記號。未向專利局登記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資格。代理機構指定代理人時不得超過兩人。(10)通訊地址應詳細、準確、符合慣例,以能迅速投遞為準。(11)本表各欄填寫不下時,可另附與本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寫。續寫時,應注明續欄編號。(12)個人申請專利繳費有困難請求費用減緩的,應在本表第⑺欄中作出標記。申請人在請求書中未作出請求費用減緩的標記,申請日后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申請費不予減緩。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局原則上不批準費用減緩請求。
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同時申請的。但是兩種申請側重點有本質不同,簡單說如發明側重于方法,實用新型側重于產品。發明保護期20年,有實質審查,較難申請;實用新型保護期10年,類似于注冊制,只要您申請前沒有相似的申請就可以授權。
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
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
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
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
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
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
“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
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發明人應當是個人,請求書中不得填寫單位或者集體,例如不得寫成“××課題組” 等。發明人應當使用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個發明人的,應當自左向右順序填寫。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改正請求書中所填寫的發明人姓名的,應當提交補正書、當事人的聲明及相應的證明文件。發明人可以請求專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不公布發明人姓名的,應當在請求書“發明人” 一欄所填寫的相應發明人后面注明“ (不公布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請求提出之后,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的,專利局在專利公報、專利申請單行本、專利單行本以及專利證書中均不公布其姓名,并在相應位置注明“請求不公布姓名” 字樣,發明人也不得再請求重新公布其姓名。提出專利申請后請求不公布發明人姓名的,應當提交由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書面聲明,但是專利申請進入公布準備后才提出該請求的,視為未提出請求,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 (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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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
“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在申請專利時,發明名稱是描述發明內容的重要部分。以下是填寫發明名稱的詳細步驟:
1. 簡明扼要:發明名稱應該簡潔明了,能夠準確概括發明的實質特征,也可以包含相關技術領域的關鍵詞。避免使用過于復雜的術語或縮略語,以便評估人員和公眾易于理解。
2. 描述發明:發明名稱應該盡可能地描述發明的核心內容和功能。通過名稱,人們可以清楚地了解發明的基本原理或應用領域。
3. 避免泛化詞語:在填寫發明名稱時,盡量避免使用過于泛化的詞語,比如“一種新型裝置”、“一種改進方法”等。這樣的名稱無法準確描述發明的具體特點,也不易區分和辨識。
4. 獨特性:發明名稱應該具有獨特性,與已有的相關技術區別開來。避免使用與現有發明重復或相似的名稱,以確保申請的專利能夠與他人的專利區分開來。
5. 語言規范:填寫發明名稱時要注意使用規范的語言,避免拼寫錯誤或語法問題。名稱應該清晰、準確、簡潔,不使用過多的修飾性詞語。
6. 切勿誤導:填寫發明名稱時要避免使用具有誤導性的詞語,如“最好的”、“最先進的”等。這些詞語可能會給專利評估人員和公眾留下不準確的印象。
7. 參考規范:在填寫發明名稱時,可以參考專利申請規范和專利申請指南中對發明名稱的要求和建議,以確保名稱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在填寫發明名稱時要注意簡明扼要、準確描述發明、獨特性、避免泛化詞語和誤導性詞語。按照規范和指南的要求填寫發明名稱,以提高專利申請的質量和準確性。
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名稱是指對發明的命名,它應該精確、準確地描述發明的特點和技術方案。以下是填寫發明名稱的一些注意事項:
1. 簡明扼要:發明名稱應該簡潔明了,能夠準確概括發明的主要特點,盡可能用簡潔的語言闡述發明的核心功能和技術方案。
2. 獨特性:發明名稱應該與現有技術和已有的發明有所區別,最好能夠突出發明的創新性和獨特性,以便于將來的識別和辨認。
3. 包含技術特點:發明名稱應該盡量包含發明技術方案的關鍵特點,以便于他人通過發明名稱了解發明的技術內容和應用領域。
4. 避免廣泛性描述:發明名稱應該盡量避免過于廣泛的描述,不宜過于籠統或模糊,而應該突出發明的具體技術特點和實現目標。
5. 避免與現有專利沖突:在填寫發明名稱時,要避免使用已有專利中的名稱或與現有專利比較相似的名稱,以免引起專利申請的沖突或拒絕。
在實際填寫發明名稱時,建議綜合考慮以上幾個因素,盡量選擇一個能夠準確、簡潔、獨特地反映發明特點的名稱。還應該根據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規和規定,遵守相關規定對發明名稱的要求進行填寫。
1.格式 專利申請書────────────────────────┬───────────實用新型 │⑴⑶ │名稱 │──┬─────────────────────┤ (實用新型)⑷ │姓 名 ├───────────設│或名稱 │計├─────────────────────┤⑵人│地址 │──┼─────────────────────┴───────────⑸ │姓名或名稱 電 話├─────────────────────────────────│ 郵 政申│地 址 □□□□□□請│ 編 碼人├─────────────────────────────────│國籍或總部所 經常居所或營業所│在地國家名稱 所在地國家名稱├─────────────────────────────────│代表姓名──┼─────────────────────────────────⑹ │名 稱 地址專├─────────────────────────────────利│專利局給出的 代理機構所在地區代│ □□□□□ □□□□□□理│代理機構代碼 郵 政 編 碼機├─────────────────────────────────構│代理人姓名 登 記 號──┴─────────────────────────────────⑺□已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 □請求費用減緩□已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⑻申請文件清單 │⑼附加文件清單1.請求書 份 每份 頁 │ □代理人委托書 □不喪失新穎2.權利要求書 份 每份 頁 項│ 性的證明文件3.說明書 份 每份 頁 │ □要求優先權聲明 □4.說明書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5.說明書摘要 份 每份 頁 │ □優先權證明材料 □6.摘要附圖 份 每份 頁 幅│────────────┬─────┴───────┬─────────⑽上述以外的設計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請人 │⑿申請人或代理機構│ │ 簽章│ ││ │ 年 月 日────────────┴─────────────┴─────────2.說明(1)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摘要和摘要附圖等申請文件。(2)申請文件一式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許使用復印件,但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不得復印。(3)填寫本表必須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名如無統一中文譯文明應當注明原文。(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性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5)本表第⑴⑵兩欄由專利局填寫。(6)本表第⑶欄“實用新型名稱”應簡短明確,體現該實用新型的類別。各文件中的實用新型名稱應一致。(7)申請人是單位的,應使用單位全稱。申請人是單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應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聯系人,填在第⑸欄“代表姓名”后面;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申請的,應協商推選出一個單位作為所有申請人的代表,并在該單位指定一名代表聯系人,分別填在第⑸欄“姓名或名稱”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欄“代表姓名”不必填寫。(8)有多個設計人、申請人時,在本表第⑴、⑸欄中只填寫一個,其余的分別填在第⑽、⑾欄中,本表⑿欄應由第⑸或第⑹欄中的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字或蓋章。(9)本表第⑹欄中代理人登記號指代理人在中國專利局的登記號。未向專利局登記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資格。代理機構指定代理人時不得超過兩人。(10)通訊地址應詳細、準確、符合慣例,以能迅速投遞為準。(11)本表各欄填寫不下時,可另附與本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寫。續寫時,應注明續欄編號。(12)個人申請專利繳費有困難請求費用減緩的,應在本表第⑺欄中作出標記。申請人在請求書中未作出請求費用減緩的標記,申請日后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申請費不予減緩。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專利局原則上不批準費用減緩請求。
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同時申請的。但是兩種申請側重點有本質不同,簡單說如發明側重于方法,實用新型側重于產品。發明保護期20年,有實質審查,較難申請;實用新型保護期10年,類似于注冊制,只要您申請前沒有相似的申請就可以授權。
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
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
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
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
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
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
“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
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發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詞語,例如“及其他”、“及其類似物” 等;也不得僅使用籠統的詞語,致使未給出任何發明信息,例如僅用“方法”、“裝置”、“組合物”、“化合物” 等詞作為發明名稱。發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化學領域的某些發明,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發明人應當是個人,請求書中不得填寫單位或者集體,例如不得寫成“××課題組” 等。發明人應當使用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多個發明人的,應當自左向右順序填寫。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改正請求書中所填寫的發明人姓名的,應當提交補正書、當事人的聲明及相應的證明文件。發明人可以請求專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不公布發明人姓名的,應當在請求書“發明人” 一欄所填寫的相應發明人后面注明“ (不公布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請求提出之后,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的,專利局在專利公報、專利申請單行本、專利單行本以及專利證書中均不公布其姓名,并在相應位置注明“請求不公布姓名” 字樣,發明人也不得再請求重新公布其姓名。提出專利申請后請求不公布發明人姓名的,應當提交由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書面聲明,但是專利申請進入公布準備后才提出該請求的,視為未提出請求,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 (余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