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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觀:企業一旦決定申請專利,應對在哪些國家申請進行分析。一般采用“市場導向”申請戰略,即優先選擇市場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國家申請專利。如果發明創造屬于高技術范疇,只有極少數企業能夠生產這種產品,此時則應考慮“生產導向”申請戰略,即在競爭對手從事生產經營的國家申請專利,一旦發生侵權,專利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在原產地扣押侵權產品而不論其將要行銷的國家。對于有高度發達的工業又有廣闊市場的國家,可以同時應用這兩種戰略。企業應當考慮在有潛在市場或潛在競爭對手的國家申請專利,以保護自己在這些國家的市場利益和競爭優勢。(1)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必須委托國家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并由該機構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繳納費用和辦理各種手續。大連唯一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大連東方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累計為企業和個人申請涉外專利八十余項。(2)國際申請中保護類型的選擇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39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中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可以選擇一個、幾個甚至全體成員國作為指定國,要求它們授予專利權。中國申請人通過PCT程序可以獲得下列主要好處:1、申請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請;2、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請求外國給予專利保護;3、申請人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一套申請文件即可確定該申請的申請日,并被認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國提出的申請;4、在進入各國的國家階段之前,申請人已經得到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通過這兩個報告,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該申請在各國專利局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從而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國家階段;5、推遲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使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前景和技術進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預定的指定國。推遲進入國家階段一般并不會影響授予專利權的時間。法律客觀:國際專利是申請人就一項發明創造在《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獲得專利保護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向某一締約國的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的專利申請。對上句解釋如下:國際專利是不存在的,準確名稱應為“專利的國際申請”。上句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的國民想要對某一技術向《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獲得專利保護時,可以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所規定的程序,向《專利合作條約》所指定的受理單位或國際局,遞交指定語種的申請文件,這一個遞交程序就視為已經在所有的《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遞交了專利申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該條約制定的受理單位,中文也是該條約指定的語種,中國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的國際申請”。具體哪些國家和那些語種是被指定的,需要隨時關注最新的指定名單。過去要在數國獲得專利保護,必須向每個國家逐一辦理專利申請,程序和手續都十分繁瑣。為解決這一問題,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國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了外交會議,簽訂了《專利合作條約》。截至今年5月,其成員國已達85個。也就是說,申請人提交一項國際申請,在85國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過簡化國際專利申請的手續、程序,強化對發明的法律保護,促進國際間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此程序僅僅是簡化了申請階段,但并未包括審查和授權階段。也就是說,部分人基于“國際專利”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遞交一次申請就在所有國家都獲得了專利保護的想法是錯誤的。國際申請分為國際和國內兩個階段。國際階段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公開、檢索和初步審查。國內階段主要包括指定國或選定國對國際申請授權審查及其它有關事務的辦理。一、什么情況下適宜提出國際申請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一般說來,國際申請是一個PCT締約國的居民或者國民為得到幾個締約國的保護而提出的專利申請。我國加入PCT之前,申請人只能按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我國加入PCT之后,申請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值得指出的是我國加入PCT之后,中國個人和單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國家申請。特別是在申請人僅需向一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二、如何提出國際申請1.首先提出中國專利申請一般情況下,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后可以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申請。然后,在12個月優先權期限內提出國際申請,并要求優先權。這樣,申請人就有12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有必要向外國申請專利,通過什么方式提出申請,以及為提出申請進行必要的準備。根據有關規定,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國際申請,但是,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2.準備申請費用我們知道,向外國申請專利需要向外國專利局和專利代理人支付數目可觀的費用,并且是以美元結算的。按專利代理機構的實踐,目前平均每向一個國家申請專利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個國家計算約需準備2萬~2.5萬美元。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同樣需要支付上述費用(但支付的時間可推遲8個月至18個月)。而且,還要支付PCT國際階段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中國專利局征收的傳送費、檢索費和國際初步審查費約2100元(人民幣)和國際局征收的基本費、指定費和手續費約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國的個人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局征收的費用可減少75%。3.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必須委托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該專利代理機構將幫助申請人填寫各種表格、修改申請文件,并由該機構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繳納費用和辦理各種手續。三、國際申請中保護類型的選擇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14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中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可以選擇一個、幾個甚至全體成員國作為指定國,要求它們授予專利權。PCT各成員國對國家申請給予除發明專利外的其他保護形式的,同樣也給予國際申請這些其它形式的保護,例如某些國家實用新型、澳大利亞的小專利、美國的繼續或部分繼續申請等。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對不同指定國選擇不同形式的保護。四、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1.國際階段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中國個人或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階段中除國際公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里進行。國際檢索是指中國專利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并指明其相關程度。通常中國專利局在自國際申請日起4個月內作出國際檢索報告。國際初步審查是指中國專利局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并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2.國家階段國家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二階段。國家階段在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的專利局(稱作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它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的審批程序。在國際階段中未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要求國際初步審查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選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主要手續是按各國規定遞交國際申請文件的譯本和繳納規定的國家費用。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后,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五、中國申請人從PCT程序中可以獲得哪些好處中國申請人通過PCT程序可以獲得下列主要好處:1.申請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請;2.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請求外國給予專利保護;3.申請人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一套申請文件即可確定該申請的申請日,并被認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國提出的申請;4.在進入各國的國家階段之前,申請人已經得到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通過這二個報告,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該申請在各國專利局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從而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國家階段;5.推遲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使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前景和技術進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預定的指定國。推遲進入國家階段一般并不會影響授予專利權的時間。六、PCT國際申請費用國際階段費用——(一)傳送費CHY500(二)檢索費CNY1500附加檢索費CNY1500(三)優先權文件傳送費CNY150(四)初步審查費CNY1500初步審查附加費CNY1500(五)單一性異議費CNY200(六)副本復制費每頁CNY2(七)基本費1.國際申請用紙不超過30頁的CHF6502.國際申請用紙超過30頁的CHF650外加超出30頁部分每頁CHF15(八)指定費CHF140每一指定(超過6個指定不再要求繳納指定費)(九)確認的指定費每一指定CHF140(十)確認費根據上述第九項繳納的指定費總額的50%(十一)手續費CHF233(十二)滯納金按應交費用的50%計收,若低于傳送費按傳送費收取;若高于基本費按基本費收取。注:1、7-12項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收取的費用。如果國際申請按照并符合行政規程的規定以紙件形式提出,并附有電子形式的副本,按(七)和(八)所支付的所有費用減少CHF200。進入中國國家階段費用——(一)寬限費1000(二)譯文改正費(初審階段)300(三)譯文改正費(實審階段)1200(四)單一性恢復費900(五)改正優先權要求請求費300注:進入國內階段其他收費依照國內標準執行。(CNY指人民幣;CHF指瑞士法郎(友好聲明:網站為了善意傳播知識產權知識與信息,如果涉及到您的著作權或與之相關的權利,請您及時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盡快作出處理。本網站所載內容僅供參考。)2、費用的減少: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申請可以減少75%。
法律主觀:企業一旦決定申請專利,應對在哪些國家申請進行分析。一般采用“市場導向”申請戰略,即優先選擇市場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國家申請專利。如果發明創造屬于高技術范疇,只有極少數企業能夠生產這種產品,此時則應考慮“生產導向”申請戰略,即在競爭對手從事生產經營的國家申請專利,一旦發生侵權,專利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在原產地扣押侵權產品而不論其將要行銷的國家。對于有高度發達的工業又有廣闊市場的國家,可以同時應用這兩種戰略。企業應當考慮在有潛在市場或潛在競爭對手的國家申請專利,以保護自己在這些國家的市場利益和競爭優勢。(1)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必須委托國家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并由該機構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繳納費用和辦理各種手續。大連唯一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大連東方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累計為企業和個人申請涉外專利八十余項。(2)國際申請中保護類型的選擇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39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中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可以選擇一個、幾個甚至全體成員國作為指定國,要求它們授予專利權。中國申請人通過PCT程序可以獲得下列主要好處:1、申請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請;2、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請求外國給予專利保護;3、申請人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一套申請文件即可確定該申請的申請日,并被認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國提出的申請;4、在進入各國的國家階段之前,申請人已經得到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通過這兩個報告,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該申請在各國專利局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從而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國家階段;5、推遲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使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前景和技術進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預定的指定國。推遲進入國家階段一般并不會影響授予專利權的時間。法律客觀:國際專利是申請人就一項發明創造在《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獲得專利保護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向某一締約國的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的專利申請。對上句解釋如下:國際專利是不存在的,準確名稱應為“專利的國際申請”。上句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的國民想要對某一技術向《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獲得專利保護時,可以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所規定的程序,向《專利合作條約》所指定的受理單位或國際局,遞交指定語種的申請文件,這一個遞交程序就視為已經在所有的《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遞交了專利申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該條約制定的受理單位,中文也是該條約指定的語種,中國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的國際申請”。具體哪些國家和那些語種是被指定的,需要隨時關注最新的指定名單。過去要在數國獲得專利保護,必須向每個國家逐一辦理專利申請,程序和手續都十分繁瑣。為解決這一問題,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國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了外交會議,簽訂了《專利合作條約》。截至今年5月,其成員國已達85個。也就是說,申請人提交一項國際申請,在85國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過簡化國際專利申請的手續、程序,強化對發明的法律保護,促進國際間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此程序僅僅是簡化了申請階段,但并未包括審查和授權階段。也就是說,部分人基于“國際專利”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遞交一次申請就在所有國家都獲得了專利保護的想法是錯誤的。國際申請分為國際和國內兩個階段。國際階段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公開、檢索和初步審查。國內階段主要包括指定國或選定國對國際申請授權審查及其它有關事務的辦理。一、什么情況下適宜提出國際申請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一般說來,國際申請是一個PCT締約國的居民或者國民為得到幾個締約國的保護而提出的專利申請。我國加入PCT之前,申請人只能按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我國加入PCT之后,申請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值得指出的是我國加入PCT之后,中國個人和單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國家申請。特別是在申請人僅需向一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二、如何提出國際申請1.首先提出中國專利申請一般情況下,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后可以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申請。然后,在12個月優先權期限內提出國際申請,并要求優先權。這樣,申請人就有12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有必要向外國申請專利,通過什么方式提出申請,以及為提出申請進行必要的準備。根據有關規定,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國際申請,但是,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2.準備申請費用我們知道,向外國申請專利需要向外國專利局和專利代理人支付數目可觀的費用,并且是以美元結算的。按專利代理機構的實踐,目前平均每向一個國家申請專利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個國家計算約需準備2萬~2.5萬美元。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同樣需要支付上述費用(但支付的時間可推遲8個月至18個月)。而且,還要支付PCT國際階段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中國專利局征收的傳送費、檢索費和國際初步審查費約2100元(人民幣)和國際局征收的基本費、指定費和手續費約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國的個人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局征收的費用可減少75%。3.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必須委托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該專利代理機構將幫助申請人填寫各種表格、修改申請文件,并由該機構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繳納費用和辦理各種手續。三、國際申請中保護類型的選擇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14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中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可以選擇一個、幾個甚至全體成員國作為指定國,要求它們授予專利權。PCT各成員國對國家申請給予除發明專利外的其他保護形式的,同樣也給予國際申請這些其它形式的保護,例如某些國家實用新型、澳大利亞的小專利、美國的繼續或部分繼續申請等。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對不同指定國選擇不同形式的保護。四、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1.國際階段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中國個人或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階段中除國際公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里進行。國際檢索是指中國專利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并指明其相關程度。通常中國專利局在自國際申請日起4個月內作出國際檢索報告。國際初步審查是指中國專利局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并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2.國家階段國家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二階段。國家階段在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的專利局(稱作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它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的審批程序。在國際階段中未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要求國際初步審查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國際申請,其進入國家階段(選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主要手續是按各國規定遞交國際申請文件的譯本和繳納規定的國家費用。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后,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五、中國申請人從PCT程序中可以獲得哪些好處中國申請人通過PCT程序可以獲得下列主要好處:1.申請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請;2.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請求外國給予專利保護;3.申請人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一套申請文件即可確定該申請的申請日,并被認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國提出的申請;4.在進入各國的國家階段之前,申請人已經得到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通過這二個報告,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該申請在各國專利局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從而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國家階段;5.推遲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使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前景和技術進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預定的指定國。推遲進入國家階段一般并不會影響授予專利權的時間。六、PCT國際申請費用國際階段費用——(一)傳送費CHY500(二)檢索費CNY1500附加檢索費CNY1500(三)優先權文件傳送費CNY150(四)初步審查費CNY1500初步審查附加費CNY1500(五)單一性異議費CNY200(六)副本復制費每頁CNY2(七)基本費1.國際申請用紙不超過30頁的CHF6502.國際申請用紙超過30頁的CHF650外加超出30頁部分每頁CHF15(八)指定費CHF140每一指定(超過6個指定不再要求繳納指定費)(九)確認的指定費每一指定CHF140(十)確認費根據上述第九項繳納的指定費總額的50%(十一)手續費CHF233(十二)滯納金按應交費用的50%計收,若低于傳送費按傳送費收取;若高于基本費按基本費收取。注:1、7-12項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收取的費用。如果國際申請按照并符合行政規程的規定以紙件形式提出,并附有電子形式的副本,按(七)和(八)所支付的所有費用減少CHF200。進入中國國家階段費用——(一)寬限費1000(二)譯文改正費(初審階段)300(三)譯文改正費(實審階段)1200(四)單一性恢復費900(五)改正優先權要求請求費300注:進入國內階段其他收費依照國內標準執行。(CNY指人民幣;CHF指瑞士法郎(友好聲明:網站為了善意傳播知識產權知識與信息,如果涉及到您的著作權或與之相關的權利,請您及時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盡快作出處理。本網站所載內容僅供參考。)2、費用的減少: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申請可以減少75%。
國際專利申請人代理需要以下步驟和注意事項:
1. 確定申請地區:國際專利申請可以通過巴黎公約體系和專利合作條約(PCT)進行。您需要確定您希望申請的地區,并查閱各個地區的相關法律和規定,以了解申請流程和要求。
2. 搜集申請資料:在申請國際專利之前,您需要準備一系列的申請資料。這包括發明的描述、技術領域、實施方式、附圖、權利要求等。您還需要提供發明人的姓名、地址等個人信息。
3. 選擇國際專利組織:國際專利申請需要通過特定的國際專利組織進行,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您需要選擇合適的國際專利組織,并了解其申請要求和程序。
4. 填寫申請表格:根據所選國際專利組織的要求,您需要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表格中會包括發明的描述、附圖、權利要求等信息。確保填寫準確、清晰,并遵循所選組織的規定。
5. 繳納申請費用:國際專利申請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請費用。費用金額和支付方式會根據所選國際專利組織的規定而定。確保按時繳費,以避免申請被拒絕或延遲處理。
6. 提交申請材料:完成申請表格和繳納費用后,您需要將所有申請材料提交給所選的國際專利組織。這可以通過在線系統、郵寄或傳真等方式進行。
7. 跟進申請進度:提交申請后,您可以跟進申請的進度。國際專利組織會對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并發布國際專利申請公告。根據各個地區的要求,您可能還需要提供補充材料或響應官方的審查意見。
8. 各個地區的國家階段申請:在國際階段結束后,您需要根據所選地區的規定,進入各個國家的國家階段,以繼續申請專利保護。這涉及到特定國家的專利申請程序和費用繳納。
國際專利申請人代理需要仔細了解申請地區的法律和規定,準備全面的申請資料,選擇合適的申請組織,填寫申請表格并繳納費用,提交申請材料并跟進申請進度。在整個過程中,建議尋求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法律顧問的幫助,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
國際專利申請人代理是指代表申請人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申請國際專利。以下是詳細的步驟:
1. 了解國際專利申請的程序和要求:在開始之前,應該對國際專利申請的程序和要求有一定的了解。可以查閱WIPO的官方網站或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以了解申請所需的材料、程序以及費用等。
2. 尋找合適的代理機構或代理人:根據自己的需求和預算,尋找一家合適的國際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代理人。可以通過搜索引擎、專利數據庫或咨詢其他專利申請人來找到合適的代理機構或代理人。
3. 與代理機構或代理人聯系:選擇好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后,與其聯系以了解申請的具體事宜和要求。可以通過電話、郵件或面談等方式與代理機構或代理人溝通,并提供相關的專利文件和信息。
4. 提供申請材料:根據代理機構或代理人的要求,提供國際專利申請所需的材料和信息。這可能包括專利申請文件、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費用等。
5. 代理機構或代理人準備申請: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將根據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準備國際專利申請文件。他們將確保文件的規范性、完整性和合規性,以符合WIPO的要求。
6. 申請費用繳納:根據代理機構或代理人的指示,支付國際專利申請的費用。費用可能包括申請費、搜索費、翻譯費等。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將向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支付方式和注意事項。
7. 遞交申請:經過申請人確認后,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將遞交國際專利申請文件到WIPO。他們將確保申請的準確性和合規性,并跟蹤申請的進程。
8. 后續處理:一旦申請遞交后,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將與WIPO保持聯系,并處理任何來自WIPO的通知或要求。他們將通過代表申請人與WIPO進行溝通和協商,以保護申請人的權益。
要成為國際專利申請人代理,需要了解申請程序和要求,找到合適的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并與其溝通,提供申請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支付相關費用,遞交申請,并處理后續事務。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為辦理。最好還是讓代理機構代為撰寫比較好。
申請文件一方面比較重要,另一反面是審批流程比較嚴謹,對經驗不足的申請人來說,委托代理機構是很有必要的。
擴展資料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郵局或銀行繳費。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
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要是委托代理機構申請,這些流程就不用自己去完成了,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會代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申請專利
我們都知道,專利是具有強烈的地域保護性的,在一個國家注冊的專利,到了另外一個國家不見得還有用,這個時候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專利權益,就需要進行國際專利申請,那么國際專利申請流程是怎樣的?我們應該如何去申請呢?一、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就是在提交相應的中國專利申請一定期限內(發明為12個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6個月)向擬申請國家提交以該中國申請為基礎的國家申請。利用這種途徑,申請人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準備文件和籌集費用。二、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可以一次指定向多個條約成員國提出申請。1.首先提出中國專利申請根據有關規定,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之后,可以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申請。在12個月內要求優先權申請國際專利;也可以直接提出國際申請,但是,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提出PCT國際申請費用更低、程序也更簡單,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2.準備申請費用目前平均每向一個國家申請專利除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個國家計算約需準備2萬~2.5萬美元;還要支付PCT國際階段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中國專利局征收的傳送費、檢索費和國際初步審查費約2100元(人民幣)和國際局征收的基本費、指定費和手續費約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國的個人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局征收的費用可減少75%。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當申請人僅需向一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PCT國際申請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一、國際 專利申請 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請 申請人以一種語言,提交一份滿足 PCT 形式要求的國際申請,并繳納一組費用 。 第二步:國際檢索 由“國際檢索單位(ISA)”(世界主要 專利 局之一)檢索可影響 發明專利 性的公開文獻,并對發明的可專利性作出意見。 第三步:國際公布 國際申請中的內容將自最早申請日起 18 個月屆滿之后盡早公之于眾。 第四步:補充國際檢索(可選) 由愿意提供補充檢索且未參與主檢索的國際檢索單位執行,查找進行主檢索的國際檢索單位因現有技術在語言和技術領域上的多樣性而未能檢索到的已公布文獻。 第五步:國際初步審查(可選) 經申請人要求,國際公布后(通常是在對原申請做出修改的情況下),由一國際檢索單位進行附加的專利性分析。 第六步:國家階段 PCT 程序完成之后,申請人開始直接向希望獲得專利的國家(或地區)專利局尋求專利授予。 二、對自身的好處 1、只需提交一份國際專利申請,就可以向多個國家 申請專利 ,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專利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2、外國提出普通專利申請時,專利申請人必須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十二個月內向每一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而通過PCT,專利申請人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后的二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如果要求了國際初步審查,還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三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這樣便延長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對市場、對發明的商業前景以及其他因素進行調查,在花費較大資金進入國家階段之前,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外國專利。若經過調查,決定不向外國申請專利,則可以節省費用。 3、國際專利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得到一份高質量的國際檢索報告。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文件,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如果國際申請經過了國際初步審查,專利申請人還可以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作出的高標準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可以考慮不再進入國家階段,以便節省費用;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很有可能會得到一個"強"專利,從而考慮進入國家階段。 4、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簡化了繳費手續。 5、某些國家對國際專利申請的國家費用比普通申請要低。 6、國際專利申請的語言可以是中文、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等。 中國申請人提出國際專利申請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這為中國的 外資企業 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我國的專利持有人,如果需要在海外進行發展時。可以對自身的專利進行相關的國際專利的申請,以便在國外跟好的推廣自身的產品和自身的品牌。在辦理時需要按照相關的步驟進行辦理,為自身的專利在國際上更加合法化。
申請專利必須繳納申請費、審查費,如果被批準,還要繳納專利登記費、年費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還要繳納代理費,約1.5~2萬,這是一筆相當不小的投資。 1. 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 申請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 1) 中國的國民或中國法人 2) 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 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由于美國特殊的專利制度,針對美國,只有發明人可作為對美國的申請人。 2. 中國的單位或個人提交國際申請的特別要點 1) 應委托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辦理(涉外代理機構可查閱//www.sipo.gov.cn)。 2) 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提出PCT申請的,可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中國專利申請,也可直接提出國際申請。 3) 聲明該發明不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重大經濟利益。 3. 辦理國際申請所需文件及要求 1) 國際申請獲得國際申請日的最低要求即受理條件,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 申請人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若有多個申請人,則至少有一個申請人有資格。 b) 國際申請使用規定的語言撰寫。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兩種語言:中文、英文。 c) 提交請求書 請求書中必須寫明以下內容: i) 請求書中必須寫明是作為國際申請提出的。只要申請人使用國際局統一制定的請求書,該表上會有這樣一段話,“下列簽字人請求按照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處理本國際申請” ,那么該項要求就得到滿足。 ii) 必須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 iii) 至少指定一個締約國。 d) 提交說明書 e) 提交權利要求書 2) 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下文件不是確定申請日的必要條件,申請人應及時提交: a) 附圖。如有必要,應提交附圖。注意:后補交的附圖會導致國際申請日的改變,也可能導致后補交的附圖不予考慮。 b) 摘要 c) 委托書 d) 序列表的電子副本,若涉及序列表。 e) 聲明該發明不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重大經濟利益 3)所有國際階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4. 繳納的費用及減免費用的規定 申請人應自國際申請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傳送費、檢索費、國際申請費(有時還有附加費)。其他費用見后面的費用表。 5.國際申請文件的提交 申請文件應提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PCT處。各代辦處不接收PCT申請。可郵寄、面交、傳真,國際申請日的確定以收到日為準。今后還將接受電子申請。以傳真方式提交時,應在傳真之日14天內將傳真原件傳送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PCT處。 6. 國際檢索 每件國際申請都應經過國際檢索。只要申請人按時繳納了檢索費,就會啟動檢索。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國際申請,國際檢索就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國際檢索的目標是努力發現相關的現有技術。經檢索后,申請人將得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書面意見。檢索報告將列出相關的對比文獻,書面意見則對請求保護的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但是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 1) 國際申請涉及的規定的不要求進行檢索的主題 2) 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附圖不符合要求,以至于無法進行有意義的檢索 7. 國際檢索的期限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規定的期限內制定國際檢索報告(或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期限是自收到檢索本之日起3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9個月,以后到期為準。 8. 國際公布 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負責完成國際公布。若公布文本存在問題,申請人應與國際局聯系解決。公布的內容可到//www.wipo.int查詢。 9. 國際初步審查(可選擇程序) 該程序不是必經程序,而是應申請人的要求而啟動的程序。申請人提交了合格的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繳納了手續費和初步審查費后,將啟動該程序。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國際申請,國際初步審查就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在檢索階段,審查員的審查是封閉的,而在初步審查階段,審查員和申請人之間可進行交流,申請人可能會得到一份書面意見,最后會得到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該報告對請求保護的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 如果申請人不準備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不準備將進入瑞士、瑞典、盧森堡、坦桑尼亞、烏干達、贊比亞的期限延長到30個月,可不選擇國際初步審查程序,用以節省費用。上述6國規定,若未在自優先權日起19個月內向國際初步審單位提交要求書,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