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文件材料
(一)有關的文件和材料
與申請項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專利文件、文獻、期刊、圖紙等。委托申請中國發明專利時最好事先進行專利檢索,否則,所申請的項目在申請的審查過程中很容易被駁回。
(二)書面技術資料
1、申請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及應用的范圍,以及現有技術中實現與申請項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術措施、技術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請項目的發明目的,需要解決哪些技術問題。
3、用文字以及附圖詳細描述實現所申請項目發明目的的技術措施、技術特征。如:所申請項目的是一種產品,技術措施及技術特征是指:產品的結構、各零件的連接、布局、相互關系及它們在所申請項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間的組合方式和詳細的動態方式,所申請的是一種方法,技術措施和技術特征是指的工藝、工藝參數及工藝中有關細節。還應提供所申請項目的至少-個具體實例(這里的具體實例不是指模型或實物,而是表現具體實例的附圖和文字說明,只有在通過圖紙和文字仍無法說明所申請項目的技術措施時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實物,用以說明所申請的主題)。
所提供的圖紙應當用碳素筆繪制于A4紙上,圖面上不應有文字、圖框線和尺寸線、尺寸標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數字(1、2、3…..)標出,并在另一張紙上寫出各標號所代表的零件名稱。
4、所申請項目的實驗數據、結果,或者試驗中所產生的現象;
5、結合具體實例和實(試)驗客觀地說明發明的優點和缺點。如無實驗數據,或實驗發明人應當對發明進行客觀分析,推斷發明可能有的優缺點;
6、發明人認為的所申請項目與現有技術在技術特征上的不同之處;
7、發明人認為應當屬于技術秘密的內容。
關于專利電子申請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與通過互聯網傳輸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的專利申請(以下簡稱專利電子申請)有關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提高專利審批效率,推進電子政務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和第十五條第二款,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提出專利電子申請的,應當事先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專利電子申請系統用戶注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協議)。
開辦專利電子申請代理業務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以該專利代理機構名義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申請人委托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電子申請業務的,無須另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第三條 申請人有兩人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申請人為代表人。
第四條 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均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交。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五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以紙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
申請人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該專利申請需要保密的,應當將該專利申請轉為紙件形式繼續審查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后續程序中應當以紙件形式遞交各種文件。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二款第(一)項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保密審查請求和技術方案應當以紙件形式提出。
第六條 提交專利電子申請和相關文件的,應當遵守規定的文件格式、數據標準、操作規范和傳輸方式。專利電子申請和相關文件未能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正常接收的,視為未提交。
第七條 申請人辦理專利電子申請各種手續的,應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相關文件。除另有規定外,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接受申請人以紙件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不符合本款規定的,相關文件視為未提交。
以紙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并被受理后,除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外,申請人可以請求將紙件申請轉為專利電子申請。
特殊情形下需要將專利電子申請轉為紙件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出請求,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可以轉為紙件申請。
第八條 申請人辦理專利電子申請的各種手續的,對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或者專利審查指南中規定的應當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申請人可以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原件。
申請人在提出專利電子申請時請求減繳或者緩繳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費用需要提交有關證明文件的,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提交證明文件原件的電子掃描文件。未提交電子掃描文件的,視為未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第九條 采用電子文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各種文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收到電子文件之日為遞交日。
對于專利電子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以電子文件形式向申請人發出的各種通知書、決定或者其他文件,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推定為申請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十條 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中關于專利申請和相關文件的所有規定,除專門針對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和相關文件的規定之外,均適用于專利電子申請。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三十五號發布的《關于電子專利申請的規定》同時廢止。
流程步驟
申請專利是一種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要想快而穩妥地獲得專利權,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可委托專利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為你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一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則是你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準確的說,應該是,一個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會幫助發明人對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時發明人需要給代理人提供技術支持,并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關系后,應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詳細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征及實施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圖紙等。
如發明人不會制圖或不能提供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可直接向專利代理人口述,專利代理人可根據發明人的發明意圖為你完成專利申請的全過程,直到獲得專利權。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程序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咨詢:
1、 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于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對此咨詢,建議多咨詢幾家后對比確定正確的結論。因為當前很多的資訊接待員是的工資都是提成制的,為了業務量,有時對咨詢會有不恰當的回復。
2、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簽定代理委托協議
此時簽定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的發明創造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技術交底
1、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委托檢索有關內容;
2、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確定申請方案
代理人在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基礎上,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斷,對專利授權可能性很小的申請將建議申請人撤回,此時代理機構將會收取少量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用將返還申請人。
若專利授權前景較大,專利代理人將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的范圍和內容,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條件下開始準備正式的申請工作。
準備申請文件
1、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2、制作申請書文件;
3、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取專利申請號。
審查
中國專利局會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專利代理人會進行專利補正、意見陳述、答辯、變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請人應該配合專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審查結論
中國專利局根據審查情況將會作出授權或駁回審查這一過程的時間一般為:外觀設計6個月左右,實用新型10-12個月左右,發明專利2-4年。隨著專利局審查效率的提高,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審查與授權時間大概在4-6個月左右。
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權,則根據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
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則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否提出復審請求。
至此,專利申請過程即結束。
不需要提證明材料的,遞交意見陳述書根據《專利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這些參考資料主要是指發明人在完成發明過程中所參考的與其發明相關的技術資料,包括專利文獻、科技書籍、專利技術報刊等。申請人可以選擇其中與發明關系最為密切的資料送交國家知識產權局。該條第二款規定: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專利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該條款中,檢索的資料是指有關國家的專利局和地區的專利局對該申請進行檢索所做出的檢索報告,以及PCT條約國際局公布的對國際申請做出的國際檢索報告。審查結果的資料是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局對該申請所做出的結論性意見,比如外國專利局做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駁回該專利申請的決定等。發明人作出某一發明創造時,如果沒有參考任何資料,提供不出背景材料,可以通過遞交意見陳述書的形式,向審查員解釋清楚。
申請專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專利申請書:詳細描述發明內容,包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問題、解決方案和優點等。
2. 發明者聲明:申請人或所有發明人必須簽署的文件,聲明申請人對發明享有全部權利。
3. 技術領域說明書:對所屬技術領域進行詳細描述,包括相關技術背景、已有技術問題和解決方案的比較等。
4. 發明實施方式說明書:具體描述發明的實施方式和步驟,以及相關實驗數據和示例等。
5. 圖紙或圖表:必要時需要提供發明的結構圖、流程圖、示意圖等。
6. 摘要:簡要描述發明的技術內容和特點的文本,供審查員和公眾了解發明的基本情況。
7. 申請費用:根據不同類型的專利和申請方式,需要支付相應的申請費用。
8. 優先權證書或優先權文件:如果申請人主張優先權,則需要提供優先權證書或相關優先權文件。
9. 完成申請后續文件:根據要求可能需要提交相關文件,如修改請求、補正請求、審查請求等。
請注意,不同國家和組織對于申請專利的材料要求可能不同,以上為一般要求的材料清單,具體要求可根據當地相關部門或機構的規定進行進一步了解和準備。
專利申請原件需要以下材料:
1. 申請人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國籍、聯系方式等。
2. 發明名稱:需要提供發明的名稱或者簡要描述。
3. 發明人信息:列舉所有參與該發明創造的人員的姓名、國籍、地址等。
4. 專利申請文件:包括專利申請書、摘要和說明書。專利申請書是對發明的具體描述,摘要是對發明的簡要說明書則是對發明的詳細描述,包括技術背景、實施方式和運用等。
5. 發明創造的附件:根據發明的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提供相關的圖紙、實驗數據、照片等附件。
6.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有):如果該申請是基于之前申請過的同樣發明的優先權申請,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申請費用支付證明:需提供支付專利申請費用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付款憑證等。
8. 其他相關文件: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相關文件,如授權委托書、變更申請人的文件等。
以上是一般情況下申請專利所需的原件材料,具體要求可能因國家或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申請人在準備材料時應仔細閱讀對應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法律法規和申請要求,確保提供齊全、準確的材料。
一、需提供的文件與材料1、提供必要信息:發明人姓名、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國籍、地址及郵編等信息。發明專利是否要求提前公開,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請的同時請求實質審查。是否要求提出費用減緩請求(僅適用于申請人為一個或多個自然人,或者申請人為一個法人,并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2、委托書:每一件申請需向專利局提交至少一份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是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原件。多個申請人可以單獨或聯合簽署委托書。申請時沒有提交委托書的,申請后可以補交,但須交納一定費用。3、技術交底書:包含發明名稱,該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該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情況,該發明的目的和實現該發明的技術方案,該技術的實施效果,必要時可提供附圖對發明進行說明。申請人可以提供電子版、書面形式的技術交底書,也可口述提供上述信息。4、簽署委托代理合同5、簽署申請權屬聲明6、其他有關文件和材料(如深圳市專利申請統計表、保藏證明、優先權信息等)二、注意事項和相關說明一)代理說明1、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專利前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以了解是否有和自己發明技術相同或相近的技術已經申請了專利,并將檢索到的資料交代理人參考。2、涉及產品形狀或結構的產品發明可以申請實用新型。方法發明、用途發明或產品發明為無固定形狀的物質,通常只能申請發明專利,而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3、代理人按照申請人提供的技術交底書的內容,撰寫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附圖,在提交專利局前交申請人審閱并簽字。4、我公司代申請人辦理向專利局繳納各種費用的手續,將專利局發出的各種通知書和要求及時轉交申請人,同時告知注意事項或提出相應建議。5、申請人如果發生地址變動或聯系人變動請及時通知我們,以免無法及時收到有關的通知和文件。二)程序性說明1、申請人可以自申請日起算三年之內的任何時間提出實審請求。請求實審要支付審查費。如果希望早日授權,可以盡早提出實審請求。如果需要將該申請作為優先權進而提出新申請(包括PCT國際專利申請或向國外申請專利),那么在申請時可以不提出實審請求。2、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或者逾期辦理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的權利。3、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即自申請公布之日起,申請人就可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費用。4、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每年要繳納專利年費,逾期后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可繳納年費,但要繳滯納金。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5、申請人可以主動聲明放棄或采用不繳納費用或不答復專利局文件的方式放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6、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或專利批準后,申請人隨時可以辦理轉讓手續。7、如果申請人要申請外國專利,自中國申請日起算的一年之內委托涉外代理機構辦理向外國申請專利手續,可享受優先權。
發明專利申報材料: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實用新型專利申報材料: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外觀設計專利申報材料: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也是兩份,如果要求保護其外觀設計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圖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果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一條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七條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1.專利申請的提交形式
申請人應當以電子形式或者書面形式提交專利申請。
(1)申請人以電子文件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辦理電子申請用戶注冊手續,通過專利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專利的,可以將申請文件及其他文件當面交到專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當面交到設在地方的專利局代辦處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
目前專利局在北京、沈陽、濟南、長沙、成都、南京、上海、廣州、西安、武漢、鄭州、天津、石家莊、哈爾濱、長春、昆明、貴陽、杭州、重慶、深圳、福州、南寧、烏魯木齊、南昌、銀川、合肥、蘇州、海口、蘭州、太原等城市設立代辦處。國防知識產權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2.申請專利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1)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提交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當包括該序列表,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并單獨編寫頁碼,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規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申請人應當在請求書中對遺傳資源的來源予以說明,并填寫遺傳資源來源披露登記表,寫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2)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3)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3.申請文件使用統一制定的表格
申請文件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下載地址//www.sipo.gov.cn/bgxz/ ,或者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也可以向各地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以下簡稱專利局代辦處)索取。一張表格只能用于一件專利申請。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當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申請文件的紙張應當單面、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當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4.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說明書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5.申請文件的文字和書寫要求申請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后的括號內注明原文。申請文件都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呈黑色,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申請文件中有附圖的,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作為附圖。6.證明文件辦理專利申請相關手續要附具證明文件的,各種證明文件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或者由當事人簽署。各種證明文件應當是原件;證明文件是復印件的,應當經公證或者由出具證明文件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原件在專利局備案確認的除外)。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題錄譯文。7.簽字或者蓋章向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其他文件,應當按照規定簽字或者蓋章。其中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申請,應當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辦理直接涉及共有權利的手續,應當由全體權利人簽字或者蓋章;委托了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必要時還應當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
所需文件材料
(一)有關的文件和材料
與申請項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專利文件、文獻、期刊、圖紙等。委托申請中國發明專利時最好事先進行專利檢索,否則,所申請的項目在申請的審查過程中很容易被駁回。
(二)書面技術資料
1、申請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及應用的范圍,以及現有技術中實現與申請項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術措施、技術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請項目的發明目的,需要解決哪些技術問題。
3、用文字以及附圖詳細描述實現所申請項目發明目的的技術措施、技術特征。如:所申請項目的是一種產品,技術措施及技術特征是指:產品的結構、各零件的連接、布局、相互關系及它們在所申請項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間的組合方式和詳細的動態方式,所申請的是一種方法,技術措施和技術特征是指的工藝、工藝參數及工藝中有關細節。還應提供所申請項目的至少-個具體實例(這里的具體實例不是指模型或實物,而是表現具體實例的附圖和文字說明,只有在通過圖紙和文字仍無法說明所申請項目的技術措施時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實物,用以說明所申請的主題)。
所提供的圖紙應當用碳素筆繪制于A4紙上,圖面上不應有文字、圖框線和尺寸線、尺寸標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數字(1、2、3…..)標出,并在另一張紙上寫出各標號所代表的零件名稱。
4、所申請項目的實驗數據、結果,或者試驗中所產生的現象;
5、結合具體實例和實(試)驗客觀地說明發明的優點和缺點。如無實驗數據,或實驗發明人應當對發明進行客觀分析,推斷發明可能有的優缺點;
6、發明人認為的所申請項目與現有技術在技術特征上的不同之處;
7、發明人認為應當屬于技術秘密的內容。
關于專利電子申請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與通過互聯網傳輸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的專利申請(以下簡稱專利電子申請)有關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提高專利審批效率,推進電子政務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和第十五條第二款,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提出專利電子申請的,應當事先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專利電子申請系統用戶注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協議)。
開辦專利電子申請代理業務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以該專利代理機構名義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申請人委托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電子申請業務的,無須另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第三條 申請人有兩人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申請人為代表人。
第四條 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均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可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交。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五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以紙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
申請人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該專利申請需要保密的,應當將該專利申請轉為紙件形式繼續審查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后續程序中應當以紙件形式遞交各種文件。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二款第(一)項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保密審查請求和技術方案應當以紙件形式提出。
第六條 提交專利電子申請和相關文件的,應當遵守規定的文件格式、數據標準、操作規范和傳輸方式。專利電子申請和相關文件未能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正常接收的,視為未提交。
第七條 申請人辦理專利電子申請各種手續的,應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相關文件。除另有規定外,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接受申請人以紙件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不符合本款規定的,相關文件視為未提交。
以紙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并被受理后,除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外,申請人可以請求將紙件申請轉為專利電子申請。
特殊情形下需要將專利電子申請轉為紙件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出請求,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可以轉為紙件申請。
第八條 申請人辦理專利電子申請的各種手續的,對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或者專利審查指南中規定的應當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申請人可以提交原件的電子掃描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原件。
申請人在提出專利電子申請時請求減繳或者緩繳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費用需要提交有關證明文件的,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提交證明文件原件的電子掃描文件。未提交電子掃描文件的,視為未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第九條 采用電子文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各種文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收到電子文件之日為遞交日。
對于專利電子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以電子文件形式向申請人發出的各種通知書、決定或者其他文件,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推定為申請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十條 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中關于專利申請和相關文件的所有規定,除專門針對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和相關文件的規定之外,均適用于專利電子申請。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三十五號發布的《關于電子專利申請的規定》同時廢止。
流程步驟
申請專利是一種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要想快而穩妥地獲得專利權,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可委托專利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為你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一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則是你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準確的說,應該是,一個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會幫助發明人對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時發明人需要給代理人提供技術支持,并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關系后,應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詳細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征及實施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圖紙等。
如發明人不會制圖或不能提供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可直接向專利代理人口述,專利代理人可根據發明人的發明意圖為你完成專利申請的全過程,直到獲得專利權。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程序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咨詢:
1、 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于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對此咨詢,建議多咨詢幾家后對比確定正確的結論。因為當前很多的資訊接待員是的工資都是提成制的,為了業務量,有時對咨詢會有不恰當的回復。
2、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簽定代理委托協議
此時簽定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的發明創造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技術交底
1、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委托檢索有關內容;
2、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確定申請方案
代理人在對發明創造的理解基礎上,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斷,對專利授權可能性很小的申請將建議申請人撤回,此時代理機構將會收取少量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用將返還申請人。
若專利授權前景較大,專利代理人將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的范圍和內容,在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條件下開始準備正式的申請工作。
準備申請文件
1、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2、制作申請書文件;
3、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取專利申請號。
審查
中國專利局會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專利代理人會進行專利補正、意見陳述、答辯、變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請人應該配合專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審查結論
中國專利局根據審查情況將會作出授權或駁回審查這一過程的時間一般為:外觀設計6個月左右,實用新型10-12個月左右,發明專利2-4年。隨著專利局審查效率的提高,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審查與授權時間大概在4-6個月左右。
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權,則根據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
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則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否提出復審請求。
至此,專利申請過程即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