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什么是關鍵?申報過的企業知道,專利是重中之重。
至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15-18個專利。
那么這兩種說法的依據分別是什么呢?
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這個說法依據是,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30分。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這種說法其實來自于對高企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和全面權衡。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分,知識產權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分。
除知識產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準如下:平均年成果轉化5項及以上得分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轉化4項及以上得分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轉化3項及以上得分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轉化2項及以上得分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轉化1項及以上得分為1-6分,平均年成果轉化0項及以上得分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能得到最高檔分。
科技成果轉化其實是一個流程,可以用下面的分段進程來表示:企業開展科研立項—得到科研結果—用于產品的生產—新產品品質提高帶動了銷售的增加。這個流程是高企審核的核心,不僅僅關系到了量化打分。更關乎到了研發費的審計和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審計。
科研成果的證明方式有兩種:
1、科研工作結束后得到的技術點即技術訣竅
2、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軟著,申請知識產權自然就包含了技術點)
這兩者的區別在于:專利證書是科研成果在技術指標和認可度上的最佳證明,技術訣竅雖然包含了技術點,但隱含了意思就很簡單,這雖然是一個技術點,但是還沒達到申請專利的級別。在目前國內相對寬松的專利審核制度下,如果連實用新型專利都無法申請的技術點,其技術含量和被認可的程度可想而知。評審專家自然也清楚這一點。所以,在沒有專利證明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
為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被認可度,科技成果轉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用專利證書而不是所謂的技術訣竅,顯得更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況下審核的是企業前三年的材料。由此計算: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轉化,即15-18個專利,相對是保險的。所以,如果從知識產權得分的細則深入研究會發現,專利的數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根據企業所屬領域并不一定都要一味追求發明專利,特別是對于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其技術含量未必比實用新型高,只是因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罷了。
深入探討專利數量的隱形要求:
1、知識產權打分部分:
知識產權打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
具體標準為:知識產權類型及數量(8分):發明專利稱為1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稱為2類知識產權。
1項及以上1類知識產權得分7-8分,5項及以上2類知識產權得分為5-6分,3-4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3-4分,1-2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1-2分,0項知識產權得0分。
由此可見,無論多少實用新型,在這方面都無法得到滿分。
技術先進程度(8分):先進度高7-8分 較高5-6分,一般3-4分,較低1-2分,無先進性0分。
在此項標準中,發明專利占有明顯優勢。但卻是存在一些技術性比較高的專利,因為其本身的技術特性只能申請實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絕對性認為發明專利一定更先進。相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足夠多的情況下,出現先進程度高的專利的概率更大。
關聯性(8分):即知識產權在產品上發揮的作用。關聯性強7-8分,較強5-6分,一般3-4分,較弱1-2分,無關聯性0分。
在此處,發明專利并不占有優勢。相反,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越多,其跟主營產品的關聯性會越大。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分):自主研發:3-6分,受讓受贈或并購:1-3分。這里跟知識產權的種類和數量無關。所以,如果從知識產權得分的細則深入研究會發現,專利的數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一定要一味追求發明專利。特別是對于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其技術含量未必比實用新型高,只是因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罷了。
2、研發費用部分: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而言,合理的研發費用占比越高,通過率越高。而研發費用的歸集在于研發本身,而專利作為研發成果是研發工作開展的最有力證明。研發成果越多,與之相對應的研發越容易被認可,產生的研發費用就越高,研發費用的歸集相對越容易。一個企業,若三年內只產生了5個實用新型專利,其開展研發項目的費用若太高,那就太假了。對于一個中型的年銷售額5000萬的企業而言,其研發費用至少應達到250萬,平均到5個實用新型專利上。一個實用新型專利的研發費用高達五十多萬。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要么是申報材料作假,要么研發管理制度存在問題。而如果按照15個專利來看:產生一個專利所需的研發費用為17萬。這就相對正常了。
3、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
高新技術企業審核中,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要達到60%以上。也就說企業大部分收入來自于高新技術產品。而高企中的高新技術產品不一定要取得高新技術產品的證書,但一定要有專利和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相對應。因此,專利越多,所覆蓋的產品范圍越廣,可計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產品就越多。對于產品數量較少的企業而言,幾乎可以達到100%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而一個產品可以對應多個專利,這對高新技術產品的評判是非常有利的。但有些企業產品種類較多,那用大量專利來附帶產品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這種情況下,若專利數量太少,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就算強行歸集進去,也不會認可。假設企業擁有10類產品,銷售收入都比較平均,但對應的只有6個專利,那在1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的情況下才勉強符合要求,若其中出現2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1個專利技術含量較低,其對應的產品不被認可為高新技術產品。則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若企業擁有18個專利,平均每個產品可對應個專利。就算其中出現數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個別專利技術含量不達標的情況。對結果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只需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膚淺解讀。看似為企業省錢,其實是讓企業冒著非常大的不通過的風險,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專利申請的費用,僅僅是其中一小部分。審計費,檢測費,查新費等其他費用也非常高。若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造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不通過,會造成審計,檢測,查新費用的浪費。而要求企業提供15-18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深入解讀和綜合權衡后得出的結果。看似讓企業多支付了費用,其實為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可靠且強大的保障,讓審計,查新,檢測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工作更加容易和順利。
山東辛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具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資質(備案碼:37334),專業為企業提供專利技術服務、科創項目申報輔導與咨詢,服務團隊由從事多年科技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專家組成,骨干成員來自于原大型專利代理機構、國家專利局專業審查員、大型企業資質與科技項目負責人,并與高校及科研院所相關專家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系,面向國內外客戶,從知識產權代理、科技項目、技術等方向提供支撐,全面覆蓋電學、機械、化學等技術領域,內部三重質檢、審稿、保障質量,為上眾多企業提供服務,專業權威安全可靠。辛丁知產咨詢服務熱線:***。
國家鼓勵申請人發明創造,不僅不對專利申請數量作出限制,還會針對專利進度資助。
而且個人只要2016年辦理了一次費減證明,可以享受所有專利85%的官費減緩,年費享受授權后6年減緩。
一個人一次可以申請的專利數量不限制。如果在代理機構辦理,數量多還能享受優惠。
新型專利申請量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申請新型專利的數量。新型專利是指在技術領域內,對技術方案的實用新型提出的保護請求。新型專利申請量的統計是對國家或地區的專利申請趨勢的重要指標。
新型專利申請量的多少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經濟發展水平、技術創新能力、政府支持政策等。在發達國家和地區,新型專利申請量通常較高,這表明其在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重視程度。
新型專利申請量的多少并不一定代表真正的技術創新水平或創造力。有時候,申請量的增加可能反映了企業為了擴大專利組合而提出了大量的相似申請。對新型專利申請量的解讀還需要結合其他指標和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新型專利申請量的多少對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有一定的指示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創新活動,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提高新型專利申請量并促進科技發展和經濟增長。
新型專利申請量是指在特定時間內,針對新技術、新設計或新發明提出的專利申請的數量。根據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數據,過去幾年中國的新型專利申請量呈現穩步增長的趨勢。具體數據如下:
2018年,中國新型專利申請量達到了156.9萬件,比上一年增長了9.1%。
2019年,該數量進一步增長至173.3萬件,同比增長了10.6%。
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新型專利申請量略有下降,為162.0萬件,但仍然保持較高水平。
這些數據表明,中國的科技創新能力在不斷提高,企業和個人對新技術和新設計的保護意識也在增強。中國一直致力于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并通過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創新活動,這也是新型專利申請量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
3月2日消息,今日,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最新公布的數據,2020年中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了68720件專利,穩居世界第一。中國自1993年起向WIPO提交專利申請。當年申請量只有1件,直到1999年也不過276件,經過28年時間,這個數字增長百倍。
緊隨其后的是專利申請量59230件的美國,日本、韓國分列三、四位。報告指出,2020年全球專利申請量增長4%,總申請量達到27.59萬件,創下了有史以來最高數量。擴展資料
企業方面中國華為申請量遙遙領先:
企業方面,中國華為憑借5464件申請量遙遙領先,連續四年成為世界最大申請來源。位居其后的是韓國三星(3093件)、日本三菱(2810件)、韓國LG(2759件)、中國京東方(1892件)以及中國OPPO(1801件)等。前十名中,中國企業占據三位,主營數字通信領域企業過半。
教育機構方面,加州大學以559件申請位居首位,深圳大學、清華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緊隨其后。據統計,上榜的前十所高校中,有五所來自中國,四所來自美國,一所來自日本。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國際專利申請量保持全球第一
上海發明協會的很多朋友告訴我,他們申請的專利大都是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數量很少,這也是一個全國普遍存在的現象。2011年全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58萬5467件;發明專利申請量52萬6412件。2012年全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74萬0290件;發明專利申請量65萬2777件。實用新型專利數量多,發明專利數量少。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主題是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發明專利保護的主題是: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無固定形狀的產品和技術方法。其中無固定形狀的產品包括:氣體、液體和粉沫狀物質。由于上海的發明人做出的發明大都是有固定形狀的產品,有的發明人誤認為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不能申請發明專利,所以凡是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發明,都去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這就必然造成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數量多,發明數量申請量少。
由于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不同,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則既進行初步審查又要進行實質審查。初步審查只要求具有相對新穎性,即審查員只需憑經驗來判斷是否具備新穎性,不需要通過檢索來判斷。而發明專利則要求絕對新穎性,審查員要通過檢索國內外公開出版物和專利文獻來判斷是否具備新穎性。這就造成實用新型專利批準容易,發明專利批準難。發明人為了能夠獲得專利批準,便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這樣也造成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多,發明申請量少。
由于專利法規定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審查程序不同,發明人向專利代理機構咨詢時,代理人都會說:申請實用專利專利,保證能夠批準;發明專利則不能保證批準。這說的是實話,但同時也給發明人一個印象,發明專利批準難度大,還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保險。
要準確理解法律。發明專利保護的主題,包括了有固定形狀的產品,所以有固定形狀的產品,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我最近接觸不少上海的發明朋友都向他們推薦同一個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發明,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就是我們所稱的一案兩申請。一案兩申請要注意發明和實用新型兩個專利申請文件要同一天提交,無論是到專利局面交、還是郵寄、或者是電子文件申請的方式,都要在同一天進行。如果不在同一天申請,專利局會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將后提交的駁回。我最近就遇到這樣的案例,同一個技術方案實用新型申請兩天后,再去申請發明專利,結果被審查員查出,法律決定了即使發明水平再高,也無法被批準。如果同一天申請,由于審查程序的不同,實用新型專利會先批準。當專利局審查認為發明專利也能夠批準時,審查員會通知發明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這樣你就能獲得發明專利權。這種方法是雙保險的方法,總歸能獲得一個專利證書。同時發明專利申請量提高了,發明人也有可獲得發明專利權。
發明人要盡量拓寬發明主題,除了做有固定形狀的產品以外;氣體、液體、粉沫狀、膏狀物質、技術方法等的發明都可以做。尤其是化工組合物發明,范圍大,如各種化妝品、洗發膏、面乳、香水、化肥、水泥、油墨等的發明都必需申請發明專利。我接觸的大學化學系教授、上海化工研究院的工程師,他們的發明作品都是申請發明專利。
做到上述兩點,發明專利的申請量就會增加,就會改變實用新型數量多,發明專利數量少的現象。◆ 上海發明協會理事 楊杰民
江蘇省開始檢查專利代理機構的人均專利代理量了,目的是為了加強專利代理機構事中事后監管。該省每個執業的專利代理師,還要分別填寫2020年、2021年至今發明和新型的代理量。江蘇局是國內地方局的風向標。他家之后,也許其它地方的知識產權局也會有類似操作。這不禁讓人聯想到,之前征求意見的《專利代理信用管理辦法》,里面提到:如果執業代理師年均代理量高于正常水平,是要扣分的!所以一個問題呼之欲出:執業專代一年代理多少件專利,屬于正常水平?50件?100件?200件?反正官方從來沒有公布正常水平線...好吧,那我們先來看去年專利代理師代理量的“天花板”。基于目前已公開的去年申請的專利數據,按照2020年有251個工作日來計算:有一位孟老師,代理了6000+件發明專利,平均每天代理25.4件;還有一位尹老師,代理了2.4w+件實用新型,平均每天代理97.2件。呵呵,不用太驚奇,他們比全盛時期的湯老師,還差一點點...不過顯然,這些前十的數據,自然不是一般專代師可以企及的。我們還是估算個平均數:算法一:專利申請總量/專代總人數去年官方公布的專利申請量是,發明149.7萬件,新型292.7萬件;如果它們都找了專利代理,且如果按照執業專代有2.6萬來算;全國專代的年均代理量是發明57.6件,實用新型112.6件。這是一個非常理想化的平均值,或者說是平均線。其含義在于,現在的執業專代們,每人要干夠這么多代理量,才能滿足國內專利市場的需求。算法二:工作時長/單件撰寫的時間如果你愿意相信北京專代協會給出的1.5w+的成本研究,那好,我們來看他家去年公布的時間成本。這個時間成本是執業3年的代理師,以正常水平和標準寫一件案子的時間。多年來該數據比較穩定,變化不大。如果按照這個結果,按照2020年有251個工作日,每天工作8h來算:機械類發明,一年能寫66.9件;電學類發明,一年能寫62.8件;化學類發明,一年能寫59.1件;實用新型,一年能寫118.1件...它的含義是,執業專代要么寫那五六十件的發明;要么只寫那118.1件的實用新型;它意味著,執業專代們幾乎要提高一倍的效率,才能達到和算法一達到一樣的水平,才能滿足市場需要。這倒也沒啥,反正專代總加班,反正總有些一案雙申等等的案子,可以壓縮一下時間成本...如此一來,兩種算法的結果,反倒開始遙相呼應起來了...綜上,專利代理師一年寫60件上下的發明+120件左右的實用新型;或者只寫120件左右的發明,可能是市場端、機構端、撰寫端、甚至是國知局方面,比較能認可的代理量平均線。
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什么是關鍵?申報過的企業知道,專利是重中之重。
至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15-18個專利。
那么這兩種說法的依據分別是什么呢?
第一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這個說法依據是,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準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30分。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準為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準,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
第二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這種說法其實來自于對高企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和全面權衡。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分,知識產權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分。
除知識產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準如下:平均年成果轉化5項及以上得分為 25-30分,平均年成果轉化4項及以上得分為 19-24分,平均年成果轉化3項及以上得分為 13-18分,平均年成果轉化2項及以上得分為 7-12分,平均年成果轉化1項及以上得分為1-6分,平均年成果轉化0項及以上得分為 0分,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能得到最高檔分。
科技成果轉化其實是一個流程,可以用下面的分段進程來表示:企業開展科研立項—得到科研結果—用于產品的生產—新產品品質提高帶動了銷售的增加。這個流程是高企審核的核心,不僅僅關系到了量化打分。更關乎到了研發費的審計和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審計。
科研成果的證明方式有兩種:
1、科研工作結束后得到的技術點即技術訣竅
2、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軟著,申請知識產權自然就包含了技術點)
這兩者的區別在于:專利證書是科研成果在技術指標和認可度上的最佳證明,技術訣竅雖然包含了技術點,但隱含了意思就很簡單,這雖然是一個技術點,但是還沒達到申請專利的級別。在目前國內相對寬松的專利審核制度下,如果連實用新型專利都無法申請的技術點,其技術含量和被認可的程度可想而知。評審專家自然也清楚這一點。所以,在沒有專利證明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
為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被認可度,科技成果轉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用專利證書而不是所謂的技術訣竅,顯得更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況下審核的是企業前三年的材料。由此計算: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轉化,即15-18個專利,相對是保險的。所以,如果從知識產權得分的細則深入研究會發現,專利的數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根據企業所屬領域并不一定都要一味追求發明專利,特別是對于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其技術含量未必比實用新型高,只是因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罷了。
深入探討專利數量的隱形要求:
1、知識產權打分部分:
知識產權打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
具體標準為:知識產權類型及數量(8分):發明專利稱為1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稱為2類知識產權。
1項及以上1類知識產權得分7-8分,5項及以上2類知識產權得分為5-6分,3-4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3-4分,1-2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1-2分,0項知識產權得0分。
由此可見,無論多少實用新型,在這方面都無法得到滿分。
技術先進程度(8分):先進度高7-8分 較高5-6分,一般3-4分,較低1-2分,無先進性0分。
在此項標準中,發明專利占有明顯優勢。但卻是存在一些技術性比較高的專利,因為其本身的技術特性只能申請實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絕對性認為發明專利一定更先進。相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足夠多的情況下,出現先進程度高的專利的概率更大。
關聯性(8分):即知識產權在產品上發揮的作用。關聯性強7-8分,較強5-6分,一般3-4分,較弱1-2分,無關聯性0分。
在此處,發明專利并不占有優勢。相反,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越多,其跟主營產品的關聯性會越大。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分):自主研發:3-6分,受讓受贈或并購:1-3分。這里跟知識產權的種類和數量無關。所以,如果從知識產權得分的細則深入研究會發現,專利的數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并一定要一味追求發明專利。特別是對于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其技術含量未必比實用新型高,只是因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請發明專利罷了。
2、研發費用部分: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而言,合理的研發費用占比越高,通過率越高。而研發費用的歸集在于研發本身,而專利作為研發成果是研發工作開展的最有力證明。研發成果越多,與之相對應的研發越容易被認可,產生的研發費用就越高,研發費用的歸集相對越容易。一個企業,若三年內只產生了5個實用新型專利,其開展研發項目的費用若太高,那就太假了。對于一個中型的年銷售額5000萬的企業而言,其研發費用至少應達到250萬,平均到5個實用新型專利上。一個實用新型專利的研發費用高達五十多萬。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要么是申報材料作假,要么研發管理制度存在問題。而如果按照15個專利來看:產生一個專利所需的研發費用為17萬。這就相對正常了。
3、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
高新技術企業審核中,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要達到60%以上。也就說企業大部分收入來自于高新技術產品。而高企中的高新技術產品不一定要取得高新技術產品的證書,但一定要有專利和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相對應。因此,專利越多,所覆蓋的產品范圍越廣,可計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產品就越多。對于產品數量較少的企業而言,幾乎可以達到100%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而一個產品可以對應多個專利,這對高新技術產品的評判是非常有利的。但有些企業產品種類較多,那用大量專利來附帶產品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這種情況下,若專利數量太少,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就算強行歸集進去,也不會認可。假設企業擁有10類產品,銷售收入都比較平均,但對應的只有6個專利,那在1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的情況下才勉強符合要求,若其中出現2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1個專利技術含量較低,其對應的產品不被認可為高新技術產品。則會出現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不達標的情況。若企業擁有18個專利,平均每個產品可對應個專利。就算其中出現數個專利對應1個產品,或有個別專利技術含量不達標的情況。對結果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只需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膚淺解讀。看似為企業省錢,其實是讓企業冒著非常大的不通過的風險,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專利申請的費用,僅僅是其中一小部分。審計費,檢測費,查新費等其他費用也非常高。若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造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不通過,會造成審計,檢測,查新費用的浪費。而要求企業提供15-18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深入解讀和綜合權衡后得出的結果。看似讓企業多支付了費用,其實為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可靠且強大的保障,讓審計,查新,檢測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工作更加容易和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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