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屬于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人具有署名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兩種權利,這種情況主要是侵犯了發明人的署名權。
專利法第十七條規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
因此發明人有權向所在單位提出異議,進行溝通,如溝通未果,發明人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發明人需要搜集好作出原始發明的證據,以證明自己是第一發明人。
《細則》第七十七條規定(關于獎勵)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
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采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細則》在第七十八條規定(關于報酬)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后;
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0.2%,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
擴展資料專利權人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1、如果是職務發明專利權人肯定要寫企業,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則寫個人。兩者的區別是,權利的歸屬不同。2、如果是一項很好的發明創造,申請費都是小意思。舉個例子,如果你自己搞了一個和企業無關的發明創造,專利權人寫你自己,有一天有人想掏1000萬買你這個專利,這時你有說話權,且賣的1000萬由你支配;而你把非職務發明專利權人也寫成企業,則企業有說話權,賣的1000萬由企業支配。如果你搞的是職務發明,肯定是要寫企業的,這個法律有規定,企業有此專利的所有權,你只能是發明人或設計人。
公司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專利的,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或者個人不能申請專利。但是你在公司上班有可能涉及職務發明,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公司,發明人可以獲得報酬,非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個人,當然有特殊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有了創造發明,我們需要向知識產權局申請授權,一旦通過了審核獲得了授權,那創造發明成為了專利,自然會有對應的專利權。而目前申請授權的專利所有權,有的歸個人,還有的歸公司。
按照規定,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原則上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申請被批準后專利權歸單位。如果使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與本單位簽訂了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依從雙方的約定,確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如果不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于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有很多用途,當個人所需要的專利,對專利所有權歸屬有指定要求時,那我們在申請專利時,要注意專利所有權的歸屬。
一般情況下,就按照相關規定,劃分專利所有權歸屬。比如評職稱專利,一般情況下是個人專利以及公司單位都是被認可的,但在個別單位可能只認可公司專利。后者單位評職稱時,參評人應該選擇專利所有權屬于公司的專利。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二、 將第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通常需要提供所屬單位的信息。單位可以是企業、研究機構、大學等。以下是幾點詳細解釋:
1. 申請人單位的表明:專利申請人單位的表明是為了確定專利的歸屬權和責任。申請人單位是指提出專利申請的組織或個人所屬的法人實體或組織機構。專利申請人可以是企業、科研機構、大學、個人等,而單位的名稱則是申請人單位的合法名稱。
2. 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申請單位的表明可以明確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如果專利申請人是企業,那么專利權將屬于該企業。如果是研究機構或大學,專利權歸屬可能會根據相關協議進行分配,例如研究合作協議或員工合同。單位的表明可以確保專利權歸屬的合法性和清晰度。
3. 申請人單位的負責人:單位信息還可以用于確定申請人單位的負責人。負責人通常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具備對專利申請的簽署和代表權。負責人的身份和授權可以通過單位信息進行核實,確保專利申請的合法性。
4. 申請人單位的背景信息:單位信息也可以提供有關申請人單位的背景信息,包括其類型、規模、行業領域等。這些信息可以作為專利審查的參考,以衡量專利申請的技術實質性和可行性。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單位的提供是為了確定專利權的歸屬、確定負責人、提供背景信息等方面的需要。這樣做能夠確保專利申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規定,專利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單位信息。專利申請人可以是個人、企業、組織等,不論是國內申請還是國際申請,都需要填寫單位信息。
在專利申請的申請書中,申請人需要填寫單位的名稱、地址等基本信息。如果申請人是個人,則需要填寫個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如果申請人是企業或其他組織,則需要提供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等信息。
填寫單位信息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明確專利的權益歸屬。單位作為申請人,將擁有專利的所有權,而不是個人申請人。填寫單位信息也有助于監督專利申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單位信息的填寫應當準確無誤。如果填寫錯誤或者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知識產權局進行修改或更新。否則,可能會對專利的權益產生影響。
總結來說,專利申請人需要在申請書中提供單位信息,以明確專利權益歸屬,并確保申請的真實合法性。
申請人(個人)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可以為不同的人。當設計人不屬于該單位時,不需要轉讓證明或其他文件。當設計人屬于該單位人時,根據《專利法》第六條的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你這屬于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人具有署名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兩種權利,這種情況主要是侵犯了發明人的署名權。
專利法第十七條規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
因此發明人有權向所在單位提出異議,進行溝通,如溝通未果,發明人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發明人需要搜集好作出原始發明的證據,以證明自己是第一發明人。
《細則》第七十七條規定(關于獎勵)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
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其所屬單位采納而完成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從優發給獎金。
《細則》在第七十八條規定(關于報酬)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后;
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0.2%,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
擴展資料專利權人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是指自然人。另外可以結合職務發明來理解: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后,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對于職務發明人一般給予物質獎勵和名譽獎勵,即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請問專利權人寫個人好還是企業好?有什么區別?
1、如果是職務發明專利權人肯定要寫企業,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則寫個人。兩者的區別是,權利的歸屬不同。
2、如果是一項很好的發明創造,申請費都是小意思。舉個例子,如果你自己搞了一個和企業無關的發明創造,專利權人寫你自己,有一天有人想掏1000萬買你這個專利,這時你有說話權,且賣的1000萬由你支配;而你把非職務發明專利權人也寫成企業,則企業有說話權,賣的1000萬由企業支配。如果你搞的是職務發明,肯定是要寫企業的,這個法律有規定,企業有此專利的所有權,你只能是發明人或設計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七條 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