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書的權利要求是專利申請的核心部分,用于明確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范圍。下面是權利要求的寫作方法和要點:
1. 權利要求的撰寫位置:權利要求一般位于專利申請書的先介紹發明創造的技術背景和實施方式,再進一步明確權利要求。
2. 權利要求的開頭:權利要求應以“權利要求1”開始,隨后依次編號,一般從寬泛的范圍開始,再逐漸縮小范圍。
3. 權利要求的撰寫語言:權利要求應使用準確、確切的技術術語,避免模棱兩可的表述。應對發明創造的特征和技術細節進行詳細的描述。
4. 權利要求的表達方式:權利要求多采用陳述句的形式,用以表達發明創造在技術上的具體實施方式和特征。可以根據發明創造的特點,使用“包括”、“具有”、“所述”等詞語。
5. 權利要求的層次結構:權利要求通常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可以獨立地對發明創造進行保護,而從屬權利要求則依賴于獨立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
6. 權利要求的范圍:權利要求的范圍應該廣泛涵蓋發明創造的主要技術特征。在撰寫時,需要綜合考慮專利保護的實際需求和技術特點,避免過于寬泛或過于狹窄。
7. 使用過渡語:在多個權利要求之間,可以使用過渡語來引導,如“按權利要求1所述,進一步包括...”,以確保權利要求之間的連貫性。
8. 完整性和一致性:權利要求的撰寫要完整、一致,不應遺漏發明創造的重要特征,也不應出現冗余或矛盾之處。
權利要求的撰寫需要確保準確反映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范圍,具備清晰、簡明的表達方式,以便于專利權的確定和保護。
按我國規定,權利要求書是申請發明專利的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它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保護的內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請專利的核心,也是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權利要求書》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 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紙張質量應相當于復印機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紙張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該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咨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各頁一式一份。 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后的括號內注明原文。 《權利要求書》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應當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 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不允許有空行。 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每一項權利要求僅允許在權利要求的結尾處使用句號。權利要求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 一張表格只能用于一件專利申請。 申請人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申請人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 也可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遞交專利申請。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后,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權利要求書是用來限定發明和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的。1.權利要求的類型按照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方案的性質劃分,有兩種基本類型:產品權利要求和方法權利要求。產品權利要求,在國際上又稱作物的權利要求。其給予保護的客體是人類技術生產的物(產品、設備),它包括物品、物質、材料、工具、裝置、設備、儀器、部件、元件、線路、合金、涂料、水泥、玻璃、組合物、化合物、藥物制劑等人類科技生產的任何具體的實體。方法權利要求,國際上又稱作活動的權利要求。它給予保護的客體是有時間過程要素的活動。它可以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處理方法以及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雖然在執行這些方法步驟時也會涉及到物,例如材料、設備、工具等,但是其核心不在于對物本身的創新或改進,而是通過方法步驟的組合和執行順序來實現方法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類型上區分權利要求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通常情況下,在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權利要求中的所有特征均應當予以考慮,而每一個特征的實際限定作用應當最終體現在該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主題上。當產品權利要求中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無法用結構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參數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時,允許借助方法特征表征。方法特征表征的產品權利要求的保護主題仍然是產品,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對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對于主題名稱中含有用途限定的產品權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確定該產品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時應當予以考慮,但其實際的限定作用取決于所要求保護的產品本身帶來何種影響。主題名稱為“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的權利要求,其中“用于鋼水澆鑄”的用途對主題“模具”具有限定作用;對于“一種用于冰塊成型的塑料模盒”,因冰塊熔點遠低于“用于鋼水澆鑄的模具”中鋼水的熔點,不可能用于鋼水澆鑄,故不在上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如果“用于……”的限定對所要保護的產品或設備本身沒有帶來影響,只是對產品或設備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則其對產品或設備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判斷不起作用。“用于……的化合物X”,如果其中“用于……”對化合物X本身沒有帶來任何影響,則在判斷該化合物X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時,其中的用途限定不起作用。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因而發明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也就是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既可以有產品權利要求,也可以有方法權利要求。而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由此可知,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不保護方法,而且必須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因而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保護的客體僅僅是有形狀、結構的產品,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只允許有產品權利要求,不允許有方法權利要求。
專利申請書的權利要求是專利申請中的主要部分,用于定義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確定專利的保護范圍。權利要求的撰寫需要準確、明確地描述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以使他人能夠理解所申請專利的范圍,同時又不超出專利保護范圍的限制。
權利要求應包括以下幾個要素:
1. 引導語:權利要求的開頭應使用\"權利要求\"或者“請求權利”等類似的詞匯來引導。
2. 技術特征描述:權利要求應由一系列逐項編號的技術特征組成,每項技術特征之間應使用逗號或者分號進行分隔。技術特征應以具體、明確、準確的方式描述發明創造中的技術實質,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確定的表述。
3. 技術特征之間的連接詞:在描述技術特征時,可以使用“包括”、“具有”等連接詞,來明確特征之間的關系。例如:“權利要求1,包括特征A、特征B和特征C”。
4. 技術特征的范圍:對于每項技術特征,可以進一步描述其具體的范圍。可以使用“至少包括”、“選擇性地包括”等表述,來限定該項技術特征的具體范圍。
5. 技術特征的優先級:如果發明創造涉及到多項技術特征,可以使用“優選地”、“首選地”等表述,來指明某一項技術特征相對于其他技術特征的優先級。
6. 其他補充信息:在權利要求的末尾,可以添加一些附加信息,如具體實施方式、材料、條件等,以進一步明確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
權利要求的撰寫應遵循專利法律法規的要求,避免使用過于寬泛、含糊不清、無實質內容的表述。為了確保專利的有效性,權利要求的撰寫也應充分考慮技術領域的背景和相關技術文獻,以避免與現有技術重疊。
專利申請書的權利要求是專利申請的核心部分,用于明確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范圍。下面是權利要求的寫作方法和要點:
1. 權利要求的撰寫位置:權利要求一般位于專利申請書的先介紹發明創造的技術背景和實施方式,再進一步明確權利要求。
2. 權利要求的開頭:權利要求應以“權利要求1”開始,隨后依次編號,一般從寬泛的范圍開始,再逐漸縮小范圍。
3. 權利要求的撰寫語言:權利要求應使用準確、確切的技術術語,避免模棱兩可的表述。應對發明創造的特征和技術細節進行詳細的描述。
4. 權利要求的表達方式:權利要求多采用陳述句的形式,用以表達發明創造在技術上的具體實施方式和特征。可以根據發明創造的特點,使用“包括”、“具有”、“所述”等詞語。
5. 權利要求的層次結構:權利要求通常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可以獨立地對發明創造進行保護,而從屬權利要求則依賴于獨立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
6. 權利要求的范圍:權利要求的范圍應該廣泛涵蓋發明創造的主要技術特征。在撰寫時,需要綜合考慮專利保護的實際需求和技術特點,避免過于寬泛或過于狹窄。
7. 使用過渡語:在多個權利要求之間,可以使用過渡語來引導,如“按權利要求1所述,進一步包括...”,以確保權利要求之間的連貫性。
8. 完整性和一致性:權利要求的撰寫要完整、一致,不應遺漏發明創造的重要特征,也不應出現冗余或矛盾之處。
權利要求的撰寫需要確保準確反映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范圍,具備清晰、簡明的表達方式,以便于專利權的確定和保護。
申請專利時專利權利要求書是:
權利要求是在說明書的基礎上,用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來表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解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必要技術特征的總和應當足以構成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比現有的技術方案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征,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征,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要小于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我國權利要求書一般是指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必須提交的專利文件,顧名思義,權利要求書就是對權利的要求,要求如何去保護專利人自身的專利,保護專利中存在的某些技術,一般來說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不比較多,實用新型要求偏少。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個專利權利要求書已經保護就直覺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了,專利要求書一般是維護專利技術的重要證據,那么如何寫專利權利要求書呢?專利權利要求書怎么寫好點呢?專利權利要求書一般是經過專利代理機構撰寫,撰寫一般都會伴隨這專利說明書一起代理撰寫,一般來說專利撰寫需要有專業的人撰寫好點。專利權利要求書也是一樣的,那為什么說找專利代理人撰寫好點呢?難道自己就撰寫不了嗎?也不是這么講的,專利撰寫這回事對于人員上沒有什么限定的,重要的是是否自己能夠撰寫得和代理人呢那么專業,前提條件是需要有專利撰寫功底,要不然再好的專利申請下來也會大打折扣。其實討論專利要求書怎么寫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夠說的清楚的,專利撰寫是很容易,但是能夠撰寫的很專業,那樣的水平卻很難。專利撰寫一般要求轉要言簡意賅,直接反映專利要求的權利,而不是長篇大論,長篇大論是只適用于專利說明書的撰寫。自己有信息撰寫專利的話那也可以,但是需要注意專利撰寫關乎申請成敗。關于專利權利要求書是什么意思?專利權利要求書該怎么寫?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于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怎樣撰寫專利權利要求書
發布時間:2005-4-6 游覽人次:13362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請人向國家申請保護他的發明創造及劃定保護范圍的文件,一旦批準,就具有法律效力。撰寫好權利要求書直接涉及申請人的利益,十分重要。(1)權利要求書的一般要求a.應當簡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說明書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術特點。否則,就會縮小專利保護范圍。說明書中沒有涉及到的內容,也就不能寫入權利要求,因為要求保護的范圍必須得到說明書的支持。b.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技術名詞、術語應與說明書中一致。權利要求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但不能有插圖。除有絕對必要,不得引用說明書和附圖,即不得用“說明書中所述的…”“或如圖三所示的……”方式撰寫權利要求書。為了表達清楚,權利要求書可以引用設備部件名稱和附圖標記。c.一項權利要求要用一句話來表達,中間可以有逗號、頓號,不能有分號和句號。以強調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單一性和獨立性。d.權利要求只講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不允許陳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e.權利要求又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術特征,它本身可以獨立存在。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獨立權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在內的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必須依從于獨立權利要求或者在前的從屬權利要求。f.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只應當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符合合案申請要求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有兩項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每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可以有若干個從屬權利要求。有多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甩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時獨立權利要求應排在前面,它的從屬權利要求緊隨排在后面。(2)權利要求書的寫法a.權利要求書頂端不用書寫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可以直接書寫第 1 項獨立權利要求,它的從屬權利要求從上往下順序排列。有兩項以上獨立權利要求的,則各自的從屬權利要求應分別寫在各獨立權利要求之后。b.獨立權利要求分兩部分撰寫:前序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和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于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內容,這部分應緊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類似用語與上文聯接。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c.從屬權利要求也分兩個部分撰寫: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名稱。例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限定部分: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它是獨立權利要求的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的限定。也應當以“其特征是……”連接上文。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權利要求。同時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時,只允許使用“或”連接。例如:“根 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這樣的權利要求稱為多項權利要求。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能作為另一項多重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對象。d.同一構思的兩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請,因而可能存在兩項獨立權利要求。這時應當確定一項為主要的,作為第一項權利要求,另一項排在后面成為與第一項獨立權利要求平行的、有獨立的法律意義的權利要求。例如:一項產品發明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發明可以合案申請,這時一般把產品作為第一獨立權利要求,把方法作為第二獨立權利要求。(3)權利要求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a.純功能式極利要求,這是初寫者常出現的錯誤。一般情況下,產品必須用結構式權利要求,方法必須用步驟或條件式權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這種寫法容易超出說明書范圍,擴大了保護范圍。b.對一般的改進發明,沒有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分。實質是沒有劃清與現有技術的界限。c.在獨立權利要求中,有多個前序部分和多個特征部分,這種情況是沒有弄清撰寫要求。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只能有一個前序部分和一個特征部分。d.從屬權利要求中沒有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或者是其中引用部分的“引證”有錯誤。e.使用了不準確、不明確的詞匯。如“等等”、“高”、“強”、“弱”、“性能好”、“最好是”等等。f.權利要求書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即在權利要求書中寫的技術特征,在說明書中無相應的文字記載,或是沒有清楚、完整的說明。(4)撰寫好權利要求書的一般方法a.詳細分析發明或實用新型。分析內容包括是屬于產品發明還是方法發明,對實用新型只能是產品發明,確定技術領域,研究技術方案,分析技術特征。最重要的是把技術解決方案和全部技術特征分析透。b.做好檢索或查新工作,特別是申請發明專利一定要查新,查是否存在同樣發明,是否具有先進性。c.認真研究相關文獻的全部技術特征,特別是與本發明或實用新型相關的技術特征尤其要注意分析。d.多寫幾個方案,反復比較,同一發明可能寫出多種權利要求書,但要達到既符合法津要求,又能恰到好處地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多寫幾個方案,有利于在反復比較過程中,確定一種正確合理的方案。相確定的權利要求書與寫好的說明書相比較,仔細檢查兩者的關系,這一點對初寫者尤為重要。
專利申請中的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寫法: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前述的說明書內容包括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必要時,應當附相應圖紙或簡要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