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是指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單位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的授予其專利權的意思表示。申請人申請專利應遵循法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
申請專利的原則①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②優先權原則。即申請人自發明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③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專利的條件專利申請人是指就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三種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權申請專利:作出發明創造的人;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或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單位的權利繼受人。
①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智力勞動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沒有相反規定,發明人或設計人就理所當然地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②有不少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執行公務或執行勞動合同當中完成的職務發明,這些發明已被法律明文規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規定應當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或被雇傭的單位;③由于專利的申請權可以轉讓或繼承,故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也應有權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對于共同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
申請專利的程序申請專利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27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至第25條的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
專利申請的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新穎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是新穎的,即在申請日之前的相關技術中沒有被公開披露過,也沒有被他人先于申請人提出的專利申請所覆蓋。
2. 創造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具有創造性,即對于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不能是顯而易見的修改或組合。發明的創造性程度是評判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原則的重要依據之一。
3. 實用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具有實際應用的可能性,即能夠被工業界合理地應用。專利法律不承認無實際應用價值或無法實際實施的概念或理論。
4. 技術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屬于技術領域,即涉及科學或技術的領域,并且發明具有技術特征。除了技術性的發明,思維活動、美學創作、商業計劃等非技術性領域的事物無法被申請專利保護。
5. 公開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公開披露,即在申請人選擇性公示或專利權問題發生前,必須公開發明的技術細節。這樣可以方便他人了解和學習相關技術,促進技術進步和創新。
6. 不可稱作例外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不能是法律法規中所列舉的不可申請專利的內容,如對公共利益、道德和社會風俗的違背,以及核武器、病毒等危害社會安全與人類生存的發明。
專利申請的原則包括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技術性、公開性和不可稱作例外等方面。這些原則旨在保護發明人的權益和鼓勵科技創新。
專利申請的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新穎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是全球范圍內首次公開的,即在提交申請前未被他人公開披露過。如果發明在申請之前已被公開披露或者已經存在于公眾領域,就失去了新穎性,無法申請專利。
2. 創造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具有一定的創造性,即對于一個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不能是顯而易見的技術進步。發明必須有實質性的創新,能夠在技術上產生重大的改進或解決實際問題。
3. 實用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具有實用性,即發明必須能夠在實際上得到應用,并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如果申請的發明只是一個理論上的構思或者毫無實際應用的概念,就無法滿足實用性要求。
4. 可性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是可行的,即必須具備實現發明所需的技術手段和條件。發明在提交申請時,必須已經具備足夠的技術實施方案,并且能夠成功地實現發明的技術效果。
5. 公開原則:專利申請的發明必須符合公開的要求,即申請人必須向專利局提交詳細的專利申請文件,包括發明的描述、權利要求和圖紙等。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他人可以了解到發明的具體內容,從而促進技術交流和進步。
以上是專利申請的基本原則,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法律法規,還可能存在其他特定的原則要求。在申請專利時,需要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來符合相應的要求。
專利申請的四個基本原則為:書面原則、優先原則、先申請原則、時效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專利權利人或所有人可以依法向專利申請機構提交相應的書面材料。并且其要求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申請專利是指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個人或單位向國家專利局提出的授予其專利權的意思表示。申請人申請專利應遵循法定的原則、條件和程序。
申請專利的原則①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②優先權原則。即申請人自發明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③單一性原則。即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申請專利的條件專利申請人是指就發明創造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個人或單位。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三種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權申請專利:作出發明創造的人;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或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單位的權利繼受人。
①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智力勞動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沒有相反規定,發明人或設計人就理所當然地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②有不少發明創造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執行公務或執行勞動合同當中完成的職務發明,這些發明已被法律明文規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規定應當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屬的單位或被雇傭的單位;③由于專利的申請權可以轉讓或繼承,故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也應有權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權的權利繼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對于共同發明創造,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
申請專利的程序申請專利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27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7條至第25條的規定: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
1、單一性原則
單一性原則,又稱“一件申請,一項發明”原則,是指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對一項發明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單一性原則雖然不允許在一件專利申請中提出兩項以上的發明,但確實允許對“屬于一個總體構思”或者“相關”、“關聯”或者“相互依存”的技術方案提出專利申請。就外觀設計而言,允許在一件申請中就“在同一類別中使用并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所謂同類產品,是指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成套銷售或使用是指所有產品的設計或構思都相同,習慣上是同時銷售和使用。
它可以被視為屬于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般發明概念的多項發明:
(一)不能包含在一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以上同類產品或者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二)產品和制造該產品的方法的獨立權利要求;
(3)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和產品的用途;
(四)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用于制造產品的方法以及產品的用途;
(五)產品的獨立權利要求,專門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以及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
(6)該方法和為實施該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2.寫作原則
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辦理。這里的書寫形式就是書寫的原則。該原則是指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3.先申請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人以上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專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