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如果你不會寫代碼,但仍想申請軟著,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
1. 找一位會寫代碼的合作伙伴:尋找一位熟悉編程的合作伙伴,可以幫助你完成軟件的開發和編碼工作。你可以共同商議軟件的功能設計和實現,然后合作伙伴負責具體的編碼工作。
2. 雇傭一名開發人員:如果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可以考慮雇傭一名開發人員來完成軟件的開發和編碼工作。你可以向開發人員提供軟件的需求和設計,然后他們可以幫助你編寫代碼并提交軟著申請。
3. 使用開源代碼:如果你不想從零開始編寫代碼,可以考慮使用開源軟件或庫來完成你的軟件。開源軟件通常有相關的許可證可以保護你的權益,使用開源代碼可以加快軟件開發的速度。
4. 請專業咨詢師幫助:如果你對軟著申請流程和要求不熟悉,可以請專業的咨詢師或律師幫助你。他們可以為你提供具體的指導和建議,幫助你完成軟著申請的各個步驟,包括編寫代碼和撰寫相關申請資料。
無論你選擇哪種方式,建議你在軟著申請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和調研,確保你的軟件符合軟著申請的要求,并保護你的知識產權。
前后端都可以,并不用非得30頁+30頁的比例,只要總共到60就可以了。
注意不要大量的框架代碼或者html,主要寫自己的業務代碼,因為軟著會拿你代碼去查重,過分的話會不通過的。
源代碼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
第60頁為模塊結束頁,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不包括空行。
源程序應在頁眉上標注相應的軟件名稱和版本號,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右上角打印或標注頁號1-60
視情況而定。
1.有要求的,每頁不少于50行,總體數量最好別少于480行,太少的話可能會不收你的件,記得每頁都寫上頁碼。
2.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3.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