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
1.有要求的,每頁不少于50行,總體數量最好別少于480行,太少的話可能會不收你的件,記得每頁都寫上頁碼。
2.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3.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軟著代碼的行數是根據具體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而定的。小型項目的軟著代碼行數可能在幾千行到一兩萬行之間,中型項目可能在幾萬行到十幾萬行之間,大型項目的軟著代碼行數可能會超過幾十萬行甚至更多。
具體的軟著代碼行數還與項目的功能、需求、實現方式等因素密切相關。如果項目需要實現較多的功能且涉及復雜的算法、數據結構等,那么軟著代碼的行數通常會相對較多。而如果項目較為簡單,功能相對較少,軟著代碼的行數可能會相應減少。
軟著的代碼行數指的是可讀的代碼行數,即實際編寫的程序代碼行數,不包括注釋、空行和自動生成的代碼行數。軟著的代碼行數可能會比實際項目代碼行數稍微少一些。
軟著代碼的行數是根據具體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而變化的,無法給出一個具體的標準行數范圍。
視情況而定。
1.有要求的,每頁不少于50行,總體數量最好別少于480行,太少的話可能會不收你的件,記得每頁都寫上頁碼。
2.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3.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如果您想在編寫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時設置每頁代碼行數為50行,您需要在編寫代碼時使用符合要求的編碼軟件,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設置:
打開您的編碼軟件,例如Microsoft Visual Studio或Eclipse等。
打開您要進行軟件著作權登記的代碼文件。
在軟件中找到“編輯器”或“首選項”等選項,進入編輯器或首選項界面。
找到“字體和顏色”或“外觀”等選項,進入字體和顏色或外觀界面。
找到“文本編輯器”或“代碼編輯器”等選項,進入文本編輯器或代碼編輯器界面。
找到“行號”或“行高”等選項,進入行號或行高設置界面。
將每頁行數設置為50行,并保存設置。
請注意,具體的設置方法可能會因不同的編碼軟件而有所不同。您可以查看您使用的編碼軟件的文檔或官方網站,以了解如何進行設置。每個軟著登記機構可能對代碼頁數有不同的要求,您應該仔細閱讀軟著登記機構的要求并按要求進行設置。
源代碼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
第60頁為模塊結束頁,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不包括空行。
源程序應在頁眉上標注相應的軟件名稱和版本號,在頁的左側留出裝訂線,右上角打印或標注頁號1-60
軟件申請著作權只需要提供以下文件:\\n1、軟著申請書;\\n2、軟件源代碼前1500行+后1500行,不足3000行的需全部提供;\\n3、軟件操作說明書。\\n目前來說,一般軟件的操作都是通過鼠標和觸摸屏來實現的,所以軟件的說明書提交觸摸屏的說明書是正確的。\\n關于梯形圖,如果跟操作說明有關的話可以在說明書里體現,否則,不必體現。\\n實際操作過程中,會有一些細節需要注意,建議找當地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代理,這樣會比較簡單點。
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版本號應規范填寫,如V1.0或1.0這兩種模式。
(1)非V1.0版本,如是升級版本,須提交版本升級說明。如是原創性版本,須填寫《申請登記軟件為原創軟件的版本說明》;(2)沒有填寫版本號,視為V1.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