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申請軟件著作權是為了保護軟件的獨立創作性質,而不是以代碼的行數為依據。申請軟著并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多少代碼。軟著申請主要需要提供軟件的版權聲明、軟件的用戶界面截圖、軟件的說明文檔以及軟件源代碼等材料。軟著申請需要證明軟件具有獨立創作性,并且符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所以提供的代碼需要表現出一定的創新和獨特性。申請軟著并不依賴于代碼的行數,而是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來證明軟件的獨立創作性。
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
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視情況而定。
1.有要求的,每頁不少于50行,總體數量最好別少于480行,太少的話可能會不收你的件,記得每頁都寫上頁碼。
2.申請軟件著作權總代碼行數如果不足三千行是全部提供的,超過三千行是前三十頁和后三十頁,每頁行數是五十行。
3.軟件著作權是形式審查的,也就是說軟件著作權登記后,如果別人參照你的算法,用其他程序寫或有意識繞開,則可以再次登記軟件著作權。想要保護核心算法的話還是要申請專利為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一 提交資料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需要在版權登記網填寫并在線打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需注意的是:打印完要在最后一頁手動填寫材料的頁數,必須要與實際頁數相對應;第三頁需蓋章,企業申請的蓋企業公章,自然人申請的簽字。
2、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應加蓋公章;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3、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非職務開發證明或非職務開發保證書。(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二、文檔格式
主要是程序源代碼和說明文檔,源碼前后30頁,文檔前后30頁。
1、軟件源代碼和說明書的頁眉必須標明軟件名稱、版本號和頁碼,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
2、申請表中項目名稱的全稱要和軟件說明書及軟件代碼文檔項目名全稱保持一致,包括帶V或不帶V(特別注意以“軟件”結尾的項目,在申請表中的全稱要寫全“軟件”)否則將不合格。
3、軟件說明書和代碼文檔不能有水印。軟件說明書和軟件代碼文檔在排版時應盡量避免大段的空白。
4、申請材料的封皮要按照要求的格式準備,一定要有目錄,內容可以自擬。申請材料的右上角一定要有頁碼(除封皮外都要有頁碼)。
5、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有圖除外。
6、申請文件應當使用A4紙張,縱向、單面打印,文字應當從左向右排列,文檔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
三、文檔內容
1、代碼一般刪減為60頁整,一定要保證刪減技巧,至少看起來是完整的。
軟件全稱必須以“軟件”或“系統”或“平臺”結尾
2、源程序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
3、源程序中日期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
5、不要在源程序中出現注釋。
6、不要使用開源代碼。
7、不能出現copyright 字樣。
8、不能出現“中華”“中國”字樣,不能出現個人名。
9、最后一頁必須是完整的結束頁,表示代碼結束。
10、如果是升級的說明書,應在申請表軟件基本信息欄中的軟件作品說明中,選擇修改項并填寫修改說明,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原證書復印件。
11、申請表中的功能及技術特點描述字數不要太多,一般要精簡到200-300字為佳,而且要與開發文檔中的描述保持一致。軟件說明書和軟件代碼部分文檔,包括文檔中引用的圖片和表格,避免出現“軟件完成日期”之后的時間。
12、提供的文檔需要圖文并茂需求說明書必須有截圖,使用說明要有操作截圖(文檔界面截圖應完整,不能只截取部分),設計說明書要有軟件結構圖和功能流程圖。說明書中要加操作界面圖。
13、文檔中界面截圖及相應文字介紹應連貫,從軟件登錄到各個功能模塊的使用,應有詳細的操作步驟截圖及相應的文字說明。
希望以上能夠幫助到你。
伴隨著各種計算機軟件的開發而逐漸被人們重視的是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為了防止軟件盜版侵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將軟件進行合法的登記是十分有必要的,軟件經過登記后,軟件著作權人將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1、軟件申請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方網站注冊一個新用戶名,登記并在線打印,并在申請人處加蓋公章)2、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3、說明文檔(最多60頁,標明頁碼)4、程序(也就是源代碼的打印,最多60頁,標明頁碼)
2
材料要求: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面連續30頁、后面連續30頁組成,不得多于或少于60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31、所需要的4種材料,按照上述1234的順序排列,不要裝訂,用夾子夾好,即可送去版權登記大廳辦理。材料初審不通過,會被打回,紅字是說明,請務必按照紅字的規定來準備。2、文檔中要保持軟件名稱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