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軟件著作權源代碼是指作為軟件著作權的表達形式而具有版權保護的軟件程序的源代碼。軟著源代碼應當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確保具備獨創性、原創性和獨立性的要求。軟著源代碼不能隨便寫。以下是一些詳細說明:
1. 獨創性:軟著源代碼應當具有獨創性,即與現有的軟件程序有明顯的區別和創新。它應該反映了作者的獨立思考和創造。
2. 原創性:軟著源代碼應當是作者自己創造的,而不是抄襲、拷貝或稍作修改。它應當反映作者的原創思想和勞動成果。
3. 獨立性:軟著源代碼應當能夠獨立存在并具備實際使用的功能。它不應依賴于其他軟件的源代碼,也不應是其他軟件的簡單組合或修改。
軟著源代碼是具有版權保護的作品,需要滿足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為了確保合法性和保護自己的權益,軟著源代碼應當遵循著作權法的要求,不能隨意編寫。
會。軟著源代碼不能有空行,同時要盡量避免大段的注釋,若不滿足以上要求,則會被駁回。軟件著作權源代碼是指受到軟件著作權保護,且未編譯的,按照規定的程序設計語言相關規范書寫的文本文件。
可以呀,用一小段是沒有關系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看代碼相似度以及核心、框架等方面沒有大規模的模仿或抄襲,不會有侵權問題的。
除非,那段代碼在公開時,聲明,使用那段代碼怎么怎么樣。如linux,作者聲明可以隨便使用,使用者要公開代碼。這樣的特殊要求。
一、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紙介質申請文件和證明文件需復制在A4紙上;
2、提交的各類表格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復制件),填寫內容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者打印,字跡應當整齊清楚,不得涂改;
3、申請表格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并由申請者蓋章(簽名);
4、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5、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為一份.
二、各類申請的文件交存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2.申請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事業法人代碼證書;其他組織:當地民政機關或主管部門批文
臺灣省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公證書(由當地法院或相關機構開具);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外國公司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公證認證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2)自然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外國個人需提交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認證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3.鑒別材料
(1)源程序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2)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共60頁.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右上角標注頁號1-60.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前、后各連續的30頁,和源程序的任何部分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5.申請人可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注]已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其著作權發生繼承、受讓、承受時,當事人應當出具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無須提交鑒別材料.6.其他軟件權屬證明文件
(1)軟件權屬證明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軟件委托開發協議或合同書;下達任務開發:下達任務開發軟件任務書;利用他人軟件開發的軟件許可證明
(2)繼承、受讓、承受軟件著作權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①“繼承”專指原著作權人(自然人)發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繼承人(自然人)依法繼承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繼承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提交合法的繼承證明(經公證的遺囑或者法院的判決等);
②“受讓”指通過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轉讓后,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情況。受讓人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提交依法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相關證明.
③“承受”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如:改制)、終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權利承受人申請登記的,提交的著作權承受證明:
著作權承受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商變更證明;國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上級主管機構的行政批復.7、版本說明
申請登記軟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號作為版本號進行原創軟件登記時,應提交版本說明.
不可以的。因為使用他人代碼現行屬于侵權行為,如果源代碼是完全復制的,屬于侵犯著作權,軟件著作權是包括源代碼的,源代碼是指軟件整體的源代碼,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時候,就應該向版權登記中心提供軟件鑒別材料,軟件的鑒別材料主要就是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
伴隨著各種計算機軟件的開發而逐漸被人們重視的是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為了防止軟件盜版侵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將軟件進行合法的登記是十分有必要的,軟件經過登記后,軟件著作權人將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1、軟件申請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方網站注冊一個新用戶名,登記并在線打印,并在申請人處加蓋公章)2、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3、說明文檔(最多60頁,標明頁碼)4、程序(也就是源代碼的打印,最多60頁,標明頁碼)
2
材料要求: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面連續30頁、后面連續30頁組成,不得多于或少于60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31、所需要的4種材料,按照上述1234的順序排列,不要裝訂,用夾子夾好,即可送去版權登記大廳辦理。材料初審不通過,會被打回,紅字是說明,請務必按照紅字的規定來準備。2、文檔中要保持軟件名稱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