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著和專利是不同的概念和保護對象。
軟著是指軟件著作權,是對軟件作品的版權保護。軟件著作權主要保護的是軟件的源代碼和程序結構,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相關文檔。獲得軟著后,軟件作者或權利人可以享有對軟件的復制、發行、展示等權利,并可以追究侵權行為。
而專利則是指對發明技術的一種獨占權利保護。專利保護的是具有技術創新性的發明,包括產品發明和工藝發明。獲得專利后,專利權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享有對發明的獨占權利,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制造、使用、銷售等。
軟著和專利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創作和發明進行不同形式的保護。軟著著重保護軟件作品的源代碼和程序結構,而專利主要保護具有技術創新性的發明。
法律分析:1、軟件著作權屬于著作權的范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是專利的一種,不受《專利法》保護 ;
2、兩者是同屬于知識產權概念,種類不同而已,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件證明材料通過國家認可機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取得的,而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于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主觀:軟件著作權不是專利。二者區別如下:1、權利依據不同。軟件著作權依據為《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權權利依據為《專利法》;2、作用范圍不同。軟件著作權作用于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專利作用于發明創造;3、其他區別。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條受本條例保護的軟件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從認可度、適用范圍等多角度綜合來說,專利要比軟著更好一些。
專利和軟著各有各的優勢,對不同的人來說,可能專利好,也可能軟著好。從范圍上來說,專利范圍更廣,可以是教育,可以是醫學,也可以是商業等等,而軟著僅限于計算機。
認可專利的要比軟著更多,甚至在認可度上專利也比軟著更高。軟著常用于計算機方向,專利更適合大多數人選擇,且獲得的加分往往比軟著更高一些。
1、發明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的專利保護。
2、實用新型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進行專利保護。
3、軟件著作權是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軟件著作權,是指開發了一個軟件,為了保護知識產權,可以把該軟件報送國家版權局進行登記,經審核通過后,由國家版權局頒發軟著登記證,確認該軟件的著作權歸申報人所有。
實用新型專利,則是對某個產品或某個項目的某個部分,做出技術上或者工藝上改進或者創新,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實用新型專利。
按目前在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過程中,獲得軟著和實用新型專利的份量差不多,也就是說,這兩者的含金量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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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著和專利是不同的概念和保護對象。
軟著是指軟件著作權,是對軟件作品的版權保護。軟件著作權主要保護的是軟件的源代碼和程序結構,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相關文檔。獲得軟著后,軟件作者或權利人可以享有對軟件的復制、發行、展示等權利,并可以追究侵權行為。
而專利則是指對發明技術的一種獨占權利保護。專利保護的是具有技術創新性的發明,包括產品發明和工藝發明。獲得專利后,專利權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享有對發明的獨占權利,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制造、使用、銷售等。
軟著和專利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創作和發明進行不同形式的保護。軟著著重保護軟件作品的源代碼和程序結構,而專利主要保護具有技術創新性的發明。
法律分析:1、軟件著作權屬于著作權的范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是專利的一種,不受《專利法》保護 ;
2、兩者是同屬于知識產權概念,種類不同而已,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件證明材料通過國家認可機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取得的,而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于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主觀:軟件著作權不是專利。二者區別如下:1、權利依據不同。軟件著作權依據為《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權權利依據為《專利法》;2、作用范圍不同。軟件著作權作用于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專利作用于發明創造;3、其他區別。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條受本條例保護的軟件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從認可度、適用范圍等多角度綜合來說,專利要比軟著更好一些。
專利和軟著各有各的優勢,對不同的人來說,可能專利好,也可能軟著好。從范圍上來說,專利范圍更廣,可以是教育,可以是醫學,也可以是商業等等,而軟著僅限于計算機。
認可專利的要比軟著更多,甚至在認可度上專利也比軟著更高。軟著常用于計算機方向,專利更適合大多數人選擇,且獲得的加分往往比軟著更高一些。
1、發明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的專利保護。
2、實用新型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進行專利保護。
3、軟件著作權是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軟件著作權,是指開發了一個軟件,為了保護知識產權,可以把該軟件報送國家版權局進行登記,經審核通過后,由國家版權局頒發軟著登記證,確認該軟件的著作權歸申報人所有。
實用新型專利,則是對某個產品或某個項目的某個部分,做出技術上或者工藝上改進或者創新,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實用新型專利。
按目前在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過程中,獲得軟著和實用新型專利的份量差不多,也就是說,這兩者的含金量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