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即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并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并發出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1、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轉讓、承受、質押、著作權人名稱變更的,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合同當事人辦理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辦理軟件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以及變更或補充登記等申請,均需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上述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2、申請表應當在線打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檔和源程序的頁眉上應當標注該申請軟件名稱、版本號和頁碼,并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
4、軟件為升級版本的,應在申請表軟件基本信息欄中的軟件作品說明中,選擇修改項并填寫修改說明,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原證書復印件。
5、軟件著作權人如果是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的,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方式有兩種:a類--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即以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b類—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合同登記證書”。即以轉讓方或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
6、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應加蓋公章;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擴展資料
《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表格內容填寫不完整、不規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
(二)提交的鑒別材料不是《條例》規定的軟件程序和文檔的;
(三)申請文件中出現的軟件名稱、權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證明文件的;
(四)申請登記的軟件存在權屬爭議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軟著變更著作權人的具體步驟如下:
1. 提交書面申請:變更軟著著作權人的第一步是向國家版權局(簡稱“版權局”)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包括具體的變更事由、變更后的著作權人等相關信息。還需要提供原著作權人的授權書或變更協議等文件。
2. 官方審核:版權局會對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變更申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申請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版權局會受理申請并進行下一步處理。
3. 公示與質疑期:一般情況下,在受理后的30天內,版權局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示申請信息,以便公眾對此進行質疑。如果沒有出現質疑,且申請材料無誤,變更程序將繼續進行。
4. 變更登記:經過審核并完成公示與質疑期后,版權局會根據申請材料變更軟著著作權人,并向新的著作權人發放變更著作權人的軟著證書。
變更軟著著作權人需要經過版權局的審核,并且在變更期間,原著作權人仍然享有軟著的相應權益。變更著作權人時需要注意保護原著作權人的權益,并確保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只有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軟件,才可能顯示人為的名字,以公司名義申請的軟件,著作權屬于公司(單位、集體等)根本不會顯示實際設計人員的名字,實際設計人員在申請軟件著作權的時候都不需要(提交的,所以以公司(單位、集體等)名義申請的軟件著作權,根本無法拿出有版權局給出的設計人員證明。
法律主觀:查詢 軟件著作權 可以通過兩個途徑: 一是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查詢要求,并在繳費獲取查詢結果; 二是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查詢。 1、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首頁。 2、在“版權登記大廳”欄目下的右側,進入“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登記 公告”。 3、在公告頁面處錄入“軟件名稱”、“登記號”、“ 著作權 人”其中任意一項進行查詢,就可以查詢到已登記并取得證書的軟件情況。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條軟件登記檔案查詢方式包括: (一)通過中心網站公告欄查詢; (二)軟件登記電子檔案查詢; (三)軟件登記紙質原始檔案查詢。法律客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第七條
申請登記的軟件應是獨立開發的,或者經原著作權人許可對原有軟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進的軟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第八條
合作開發的軟件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注明其他著作權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第九條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件的鑒別材料;
(三)相關的證明文件。
軟件著作權即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并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并發出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1、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轉讓、承受、質押、著作權人名稱變更的,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合同當事人辦理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辦理軟件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以及變更或補充登記等申請,均需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上述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2、申請表應當在線打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檔和源程序的頁眉上應當標注該申請軟件名稱、版本號和頁碼,并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
4、軟件為升級版本的,應在申請表軟件基本信息欄中的軟件作品說明中,選擇修改項并填寫修改說明,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并提交原證書復印件。
5、軟件著作權人如果是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的,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方式有兩種:a類--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即以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b類—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合同登記證書”。即以轉讓方或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
6、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應加蓋公章;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擴展資料
《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表格內容填寫不完整、不規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
(二)提交的鑒別材料不是《條例》規定的軟件程序和文檔的;
(三)申請文件中出現的軟件名稱、權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證明文件的;
(四)申請登記的軟件存在權屬爭議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法律分析: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轉讓、承受、質押、著作權人名稱變更的,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合同當事人辦理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辦理軟件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以及變更或補充登記等申請,均需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上述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像這種情況做一下著作權變更申請就可以了,增加一個申請人!變更所需文件:
①變更申請表(網上填報后下載蓋公章)一式兩份;
②申請人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一式兩份;
③軟件著作權證書復印件(蓋公章)一式兩份;
④代理變更委托書(蓋公章);
⑤著作權人變更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證明文件 一式一份
⑥變更說明書(蓋公章)